新光三越氣爆事故!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這起重大公安事故,新光三越應負起責任!公共安全風險管控,只是靠事後震怒嗎?廠商只要不申請,市府事前就無法執行風控?工安公安法令規定都已有規範!企業廠商不申請,地方政府就無法執行風險管控措施?這是哪門子的歪理!無法積極主動防範嗎?那我們市民選地方政府首長是選辛酸的嗎?風險管控的具體防範作為不正是具行政資源/行政權的地方政府應該要幫市民執行的嗎?
建築法第77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
事實上,在新光三越氣爆事故之後,台中市政府就有展開公共安全專案聯合稽查,針對百貨、商場、量販店實施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也確實發現諸多業者有不合格事項。
據報導,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發生嚴重爆炸事件,造成多人傷亡。台中市政府14日啟動首波百貨、商場、量販店聯合稽查,發現2業者不合格 開鍘6至30萬,令限期改善。首波稽查2家百貨及2家量販店,包括日曜天地、廣三SOGO百貨、以及好市多南屯店、家樂福文心店等。都發局說明,此次稽查結果,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廚房防火門損壞、出菜口未設置防火門扇或防火性能不符規定」等,違規事項將依建築法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See:2025/02/14,中天新聞,台中稽查大型百貨量販賣場 首波抓到「2間不合格」開鍘6至30萬)
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之後,台中市政府展開公共安全專案聯合稽查,針對轄區內39家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從14日稽查至16日一連3天,16日大魯閣新時代購物中心遭查獲美食區瓦斯外洩,都發局當場要求停止使用並將開罰6萬至30萬元。
都發局、勞工局、消防局16日兵分3路,稽查10家,當中有5業者有缺失,包含廣三SOGO百貨、家樂福文心店等查獲「餐廳廚房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等缺失項目。另外,金典綠園道商場、勤美百貨、老虎城則因「燃氣設備、餐廳廚房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缺失事項,上述5家業者涉《建築法》規定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下達業者限期改善。
(See:2025/02/16,民視新聞,台中百貨突擊大稽查! 「這家」遭查獲瓦斯外洩、2025/02/17,FTNN新聞網,台中百貨突擊稽查!抓到「1購物中心」美食區瓦斯外洩 都發局開罰令限期改善)
當然,既稱「專案」,應該還是「額外」勞動人力所展現出來的成果。可是,此等公共安全稽查,不是本來就是具龐大的行政資源/行政權的地方政府該幫我們市民做的事嗎?
我們要強調的是,倘若在興富發吊臂掉落中捷致砸死靜宜老師公安事故,乃至於全聯倉儲大火工安事故爆發後,台中市政府也能夠意識注意到風險管控的重要性,開始進行"防止再犯(再矯正)"、"防範未然(後預防)"之風險管控的基本要領,逐步落實"防止再犯"與"防範未然(後預防)"之風險管控的基本事項,應即能避免或降低遺憾的發生。
例如,就像此次公共安全專案稽查一樣,分階段逐步進行工安、公共安全的稽查工作,未必即需要「額外」勞動人力,才能夠有效防止再犯、防範未然!
萬一,若真發現需要額外人力,那就應該動用特別預算,編列人力等預算,進行補強。媽媽市長應該為我們台中市民爭取這些額外人力等預算吧!否則,難道我們台中市民的人命不值得額外人力等預算嗎?媽媽市長不該為此震怒嗎?盧媽媽震怒的事情還不夠多嗎?難道我們台中市民的人身安危不值得盧媽媽震怒嗎?(See:2024/02/14,Newtalk新聞,盧秀燕「怒批新光三越」羅友志酸藍營市長最愛震怒:不要越權濫權)
同理,興富發吊臂掉落中捷工安公安致死傷事故、全聯倉儲大火工安致死9人事故等,均屬重大工安乃至於公安事故,事故發生後,本就該進行"防止再犯(再矯正)"、"防範未然(後預防)"之風險管控作業。否則,難保不會再度發生類此工安公安事故!
畢竟,此次公共安全專案稽查,依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此次專案主要以附設美食街的「燃氣設備」、「餐廳廚房防火區劃」、「瓦斯偵測器」、「增設瓦斯管線」等項目為稽查重點(See:2025/02/16,民視新聞,台中百貨突擊大稽查! 「這家」遭查獲瓦斯外洩),顯然並未及於「其他公共安全項目」乃至於「工安項目」!
要言之,觀念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結果。因此,風險管控的觀念很重要,知道才能做到(風險管控的重要觀念,因此再次臚列於下供參,希望媽媽市長能夠知道念茲在茲)。同時,知道還要做到,因為做到才是知道!(希望媽媽市長能夠體恤我們小市民的人身安全)
根據"復盤思維(Retrospective thinking)",危機處理與風險管理連結整合三部曲,基本觀念約略為:
1.緊急處理(先滅火):(1)危機通報、(2)危機會議、(3)危機檢討。
2.防止再犯(再矯正):(1)確認事實、(2)追究原因、(3)矯正驗證。
3.防範未然(後預防):(1)檢視過往、(2)預防未來、(3)查核改善。
先就「危機處理」的基本要領而言,無論是企業或政府,遇到危機時,於首部曲「緊急處理(先滅火)」處理上,首部曲「先滅火(察覺問題,不要掩蓋,正視問題,誠實面對,儘早應變處理,避免擴大)」的三項要務是:
1、首先乃是:"控制狀況",避免事態擴大(而非"解決問題",像是原因為何?其實都還尚待調查)。
2、其次則是:"抑制恐慌",安定穩定人心(尤其是要避免眾人恐慌、人心惶惶,穩定人心厥為關鍵)。
3、再者就是:"確認問題",蒐集證據找原因(確認原因,才能避免再犯,甚至於須防範未然)。
次就「風險管理」的基本要領而言,於風險管理第二部曲「防止再犯(再矯正)」上,二部曲「再矯正(追究根本原因,擬定對策,採取矯正措施,避免相同問題再發生,檢討驗證)」的三項要務是:
1.首先乃是:"確認原因":蒐集證據後,盡全力追究根本原因(蓋:確認根本原因才能避免再犯,甚至於防範未然)。
2.其次則是:"擬定對策":追究出根本原因後,擬定有效對策,採取矯正措施,以避免相同問題的再犯可能性。
3.再者就是:"避免再犯":前車之鑑,後事之師!要記取教訓,採取有效對策,以避免相同的問題再度發生!
再就「風險管理」的基本要領而言,於風險管理第三部曲「防範未然(後預防)」上,三部曲「後預防(根據過去查明原因的案例,預想可能發生的風險狀況,擬定對策,預防未來風險的發生)」的三項要務是:
1、首先乃是:"檢視過往"。前車之鑑,後事之師!過往的經驗,足堪借鑑!
2、其次則是:"預防未來"。記取教訓,策勵未來!過往的教訓,要藉以形成風險意識!
3、再者就是:"查核改善"。參考往例,預想狀況!過往的案例,要據以形成查核對策!
此即「危機處理與風險管理連結整合三部曲」,先從首部曲「緊急處理(先滅火)」,其次接續進入二部曲「防止再犯(再矯正)」,然後再能進入三部曲「防範未然(後預防)」,這三部曲乃環環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