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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看 591 或其他租屋社團就會發現,老舊的衛浴設備或廚房設備,以及泛黃的老舊定頻窗型冷氣,還有看起來像從回收場撿回來的家具,似乎是中低價位物件的標配。甚至有些房子還附有古董級傳統電視、豬肝色馬桶,早期泥作廚具,牆壁可能也從來沒有油漆過。
簡直就像直接把 3、40 年前的房子搬到現代一樣,看起來所有的東西從蓋房子到現在都沒有更新過。
這種殘破不堪的房子還能在台灣租屋市場上存在,其實也表示還有人願意承租這樣的物件。畢竟房子越新,租金也越貴,屋況不佳的房子租金一定會比較便宜。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租屋族當然也會希望租金支出越少越好。
不過,難道經濟能力有限的人就只能接受這種居住品質不佳的房子嗎?
我認為,台灣租屋族的居住品質難以提升,和房東的心態有直接的關係。畢竟對不少房東來說,只要每月收到房租就好了。至於房客的居住品質,從來都不是他的事,反正住的不是他。
我覺得租屋和其他經濟行為最大的不同在於,居住是人類基本的需求。房東作為居住場所的提供者,就應該要負起社會責任。就像經營一家公司一樣,開公司不能只顧賺錢,要請員工就要負起相當程度的社會責任。畢竟每個員工都是靠這份工作來生存,公司必須依法提供勞健保等福利,並儘可能確保良好的勞動環境,而且也不能隨意減薪或資遣員工。
如果有一家公司,辦公室裡面都是殘破不堪的老舊辦公設備,沒有勞健保,老闆還可以隨便減薪或資遣員工,難道這種公司還有人會去應徵嗎?
回到租屋上面,我認為台灣很多房東都缺乏這種社會責任的觀念。
我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當過租屋族,有一次,房東突然告知,想要把房子收回,讓他家人住。突然被迫離開住了七、八年的地方,那種無助的感覺,實在是難以形容。
租約到期房東可以不續約,或只要賠錢就可以隨時毀約把房客趕走。房東也沒有義務保障房客的居住品質,只要設備沒有壞,再怎麼老舊的設備都沒有義務更新。房東也可以隨意調漲房租,萬一房客不接受,把他趕走找下一個就好。
在台灣,房東和房客之間,顯然不是對等的關係。
除了房東的心態之外,那種屋況不佳的房子在租屋市場上還能存在,一定程度是因為許多台灣人對於居住品質的要求不高。可以住人就好,這種心態恐怕也讓房東忽略房客的居住品質。
當人們對於居住品質的要求提高時,那種屋況不佳的房子,還能在租屋市場上存在嗎?
然而,房東和房客之間又不是對等的關係,使得房客也難以要求房東更新設備。如果房客對房東要求東要求西,房東就有權選擇不續約或直接終止合約,最後受苦的往往都是房客。
就算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租屋族,通常也不會自己花錢幫房東更新衛浴、廚房或冷氣等設備。畢竟未來要搬走時,難以把這些設備搬走,且房東也未必同意房客更動他的房子。
這會造成租屋族的居住品質,永遠被侷限在毫不在意房客居住品質的房東所提供的房屋。只要受限於經濟能力而無法承租更好的房子,只能被迫忍受那些老舊衛浴或廚房設備、以及老舊耗電的電器。
在房東和房客不對等的問題未解決的情況下,即使政府提供租屋補貼也難以改善租屋族的處境。畢竟只要房客申請補貼,房東出租房子的事實就會曝光,想要逃漏稅的房東有權拒絕續約,並把房客趕走,到最後受苦的還是租屋族。
如果真的要改善租屋族的處境,政府應該要積極宣導,房客並不是幫房東賺錢的工具。房東一旦將房子出租給別人,就要負起維護房客居住權的責任。當然不只是宣導而已,也要以法規來保障房客的基本權益。
我認為,在房客沒有欠繳房租或其他惡意行為的情況下,至少續約與否的決定權應該完全由房客來行使,否則房客永遠都處於弱勢。當然同時也要針對惡房客,訂定相關配套措施,以免影響房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