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從出生就需要購買保險嗎?這需先問父母是否有移轉醫療風險的需求,以及預算來進行規畫,在購買保險前,建議還是要先對保險有基本認知,才不會被買到不適合的保單喔。
- 兒童的保險方式有哪些?
小孩從一出生就享有我國的全民健康保險,就學階段會有學校的學生團險,另外,父母親公司的企業團險,有些也會提供子女加入企業團險的補助,最後,人壽保險公司及產險公司也有提供保險的服務,所以在規劃保險時,可以將不同的管道產生的保障皆納入規劃。 - 有哪些保險會需要投保呢?
保險的內容主要可以分為壽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癌症險及意外險,每家保險公司除了理賠金額不同外,最大的眉角是在於保障的內容敘述方式,哪些是除外條款、醫療行為是限於哪些等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
- 壽險
依照<保險法107條>規定,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白話來說,未滿15歲身故的情況,壽險理賠可支付喪葬費用,但金額限制不得超過《遺贈稅法》中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即69萬元;這部分是為了避免兒童投保壽險而產生的道德風險,所以在用兒童壽險當主約時,可採用最低額度就好。 - 醫療險
字面上就是因疾病而產生的醫療行為相關費用,理賠的方式可以分為實支實付(依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跟日額給付(依照住院日數給付,如一天2,000元之類的),保障的期間則分為終身險(繳20或30年後,保障至110歲左右,依照保險商品而定)跟定期險(每年固定繳費,保障至75-85歲不等)。
目前爸爸幫小孩規劃的是實支實付的定期險為主,並搭配部分日額給付的終身險,保障的額度則會同步考量之後學生團險一起進行,畢竟是要在預算內取得最大的保障,所以需要多重規劃。 - 重大疾病險、癌症險及意外險
理賠方式跟保障期間和醫療險的方式大同小異(不一樣的是意外險都是定期險為主),主要的差別是醫療行為產生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契約書裡指定的重大疾病、癌症,或是意外傷害產生,則可理賠;另外,因為第二項的醫療險範圍是有包含重大疾病及意外等產生的醫療,所以兩個項目是可以同時理賠的。
之所以要另外拆分重大疾病、癌症跟意外,主要是因為發生頻率跟所需的醫療行為不同,相對的理賠給金額計算會相對不一樣(重大疾病普遍是一次給付較大金額的理賠金)。
- 什麼時候投保比較好?
建議可以在小孩剛出生時就先規劃好完整的保單,保單的設計都是會有一個主約,再加買主約下的附約醫療險,因此後續附約保險規畫都可以進行調整,現在的保單條款解讀或理賠方式是日漸趨嚴(如現行已取消雙實支實付),所以如果有好的保單,建議可以先買起來,後續如有其他規畫再解約即可。
兒童的保險建議以醫療相關為主,如投資型保單或是年金險等類似投資儲蓄相關的,建議可以等小孩大點再進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