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USPTO(美國專利商標局)發出了一個 行政命令(Order)和一個 行政備忘錄(Memorandum)。
🎮 其一:局長罕見主動重審 Nintendo US 12,403,397 專利
USPTO 局長 John A. Squires 親自下令,要求對任天堂的遊戲專利 US 12,403,397(簡稱 US’937)重新審查。這是自 2012 年以來,第一次由局長直接干預專利有效性,極為罕見。
🔍 理由是什麼?
局長認定,該專利:
- 缺乏新穎性(已有相同技術)
- 欠缺進步性(相比先前技術並無實質創新)
甚至包括 任天堂自己過去申請的專利,都已揭露類似機制。
業界專利律師更直言不諱,稱這是一場:
“an embarrassing failure of the US patent system.”
換句話說——
審查員在核准這件專利時,漏掉了明顯的 prior art。
這是一個審查的疏失,但若在以前,USPTO寧願透過第三方審查機制,像是IPR/PGR,或是由法院下令來修正這樣的錯誤,而不是由局長自己下達行政命令進行修正。
📝 其二:行政備忘錄——要求 IPR/PGR 請求人「教 USPTO 怎麼檢索」
USPTO 另一個新動作,是發出行政備忘錄,如下

在這個備忘錄中,宣布
在 IPR(核准後複審)與 PGR(授後審查)中,
若請求人主動揭露自己的 prior art 搜尋方法(SDD),
USPTO 將在「是否受理審查」時給予 加分。
所謂的SDD包括揭露
- 使用哪些「進階搜尋技術」
- 用哪些專業資料庫與檔案庫
- 使用 USPTO 內部沒有的搜尋工具
- 業界專屬的檢索方法與 know-how
- 甚至要寫你花了多久、用什麼策略
這在最近USPTO頻頻駁回IPR的申請的情形看來更不尋常,
🥲 USPTO 正向民間高手請教:
你們是怎麼找到我們找不到的 prior art?
這不禁讓人想起那句古語:
「禮失求諸野。」
當機關內部能力不足,只有向外界求救。
🤖 那 USPTO 的 AI Search Pilot Program 呢?
最諷刺的部分來了。
USPTO 才剛砸大錢推出 AI Search Pilot Program,高調宣稱要讓審查員使用 AI,提升 prior art 搜尋能力。
但才幾個月:
- 局長下令重審 Nintendo(因為 prior art 沒找到)
- 又發文要求請求人公開自己的搜尋方法
- 又強調審查品質必須改革
全世界專利界得到的訊號是:
🤖💸 USPTO 不只是對審查員沒信心,
連自己剛開發的 AI 搜尋也不太敢信任。
🔍 積極面:至少 USPTO 願意改革
儘管這些動作讓人覺得 USPTO 有點「自我否定」,
但從積極面來看,這也代表:
- USPTO 正面檢討 prior art 的搜尋缺口
- 局長有意改革審查品質
- 希望未來核准的專利更具防禦力
- 希望降低 IPR 中大量專利被無效的問題
這是一個痛,但必要的痛。
台灣智慧局也面臨同樣困境
事實上,這不只是美國的問題。
台灣智慧局最近也在討論「如何提升審查出的專利品質」。
大家都希望:
- 核准的專利不容易被無效
-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能站得住腳
但現實卻很骨感:
- 專利權人在訴訟中常因 prior art 被打趴
- 事務所卻能在短時間內找到「極為接近」的先前技術
- 研討會上疑惑聲不斷:
「為什麼事務所找得到,審查員卻找不到?」
這不僅是美國的制度困境,也是全球專利制度共同的挑戰。
🌱 小結:專利品質改革,需要更大的誠意、更多的工具
USPTO 的兩個動作傳遞了清晰訊息:
- 審查品質必須提升
- AI 不是萬靈丹
- 人事是否需要結構性的調整--加入更多的審查委員-->但是別忘記,美國政府才剛剛從關門中恢復,是否有那麼多的預算支持增加審查委員呢?
或許歐盟和大陸的審查制度值得借鏡
但是增加審查時程能夠符合專利申請人的需求嗎?
果然有一好就沒有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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