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很瘋迷寫小說,發表一些文章,擁有了一些忠粉也因而自豪自己在文學上的才能,因此對於讀者我是百般疼愛,有讀者甚至送了一些禮物給我,我也豪不避諱地給予我的個人資料,然而我錯了,大錯特錯,這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夫妻之間尚且需要隱私跟空間自由,何況是面對毫無所知的陌生人,在經歷過一次次令我激近崩潰的經歷之後,我真心覺得,做一個無人在意的小卒真好,不再有人干擾你,也不再有人干預你寫文章的自由,人家說一樣米,百樣人,我是深刻的體會了,今後我將不再介意是否有人喜歡我的文章,有人喜歡是鼓勵,不喜歡我也不再有得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