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會記得小時候玩過的玩具,卻會永遠記得朋友借給我們玩但爸媽不給買的玩具,即使我們已經擁有了很多更好玩甚至更貴的玩具。
如同曾經曖昧最後沒有在一起的人,時常是我們心頭上的一顆硃砂痣,
無法忘懷,不是因為對方有多特別有多珍貴
更多的是無法消除的錯過與遺憾,讓我們對這個人有了更多的遐想與懷念。
因為我們往往會設想,如果當初那樣做,情況會不會不同,
如果當時和那個人在一起了該有多好,
可再怎麼設想、再怎麼後悔,都回不去那個時刻,
所以我們將之永遠放在心上,靠著想像滿足自己內心的缺憾,
逃避對現況的不滿足。
反骨也是這麼一回事,別人越是反對的事,我們越是想做,
哪天沒人反對了,我們反倒對這件事毫無興趣,
所以我看電視劇看到父母親拼命反對兒女交往對象時,甚至拿分手費出來砸時,
都覺得很好笑,很想勸勸他們「就答應他們吧!你越反對他們越覺得對方無可取代,你乾脆舉雙手贊成,甚至出錢讓他們去約會,看看能撐多久」
只要錯過,就會產生印記,深刻地印在人的腦海中,
不停地美化那段不曾開花結果的關係,
唉......「錯過最為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