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項目看似簡單清晰,卻總有各種奇特案例令人拍案驚奇,有些是出於人道考量,有些卻無從考證。
到海外工作,最重要的是申請人的資格具有當地人力市場稀缺的專業。如果申請人的資歷出色,受到業界的重用,取得優越的口碑,都會對簽證的審理有莫大的影響!
不同地區、不同形式的簽證項目,在說明申請條件時,會對申請人的國籍、工作行業、工作職階、薪金、學歷、工作經驗、個人經歷、受養人(依親)等條件列出要求。有些地區會開宗明義,在項目起首已標註簽證的適用對象,有些地區則會在附例上標註,稍不留神很容易忽視。
魔鬼就在細節裡。不過申請簽證的眉目太多,稍一不慎還會留下污點紀錄,影響日後其他簽證項目的申請。
案例一.國籍限制
筆者曾接觸過一位來自越南的香港工作簽證申請人,該位越南員工持有學士學位,在學歷上不算是太出眾。但他在銀行保險業打拚多年,在跨國保險經紀公司擁有豐富而紮實的工作經驗。僱主期望該位越南員工可以到香港工作,承接公司在亞太地區的業務,然而卻在申請工作簽證上卡關——
香港一般就業政策不適用於來自越南的國民!
有見及此,僱主公司退而求其次,決定為越南員工申請對越南沒有國籍限制的
受訓簽證(Training),先讓越南員工到香港受訓10個月,讓他熟絡香港子公司於亞太地區的業務脈絡,為接替業務做好承接。不料該位越南員工在港受訓的10個月期間表現出色,不單令公司上下太為讚賞,還得到業界代表讚揚,得到非常高的評價。
在受訓期限後,僱主公司抱著不妨一試的態度,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為越南員工提交了
一般就業政策的工作簽證申請。相信是該名越南員工出色的工作表現,以及行業內外對他的評價優秀,入境處對他的工作簽證申請辦理比照通常辦理,在發出一次補件要求之後,在6個月的通常審批期內如常批出工作簽證,並沒有對其國籍作出多刁難!由此可見,申請人的專業資歷與工作表現,才是香港工作簽證審核的重點。
不過,上述案例為絕無僅有的特例,簽證雖然設有限制,但若申請人的條件突出,有時可能會受到簽證審理部門網開一面,作為個案專門處理。
每個簽證申請人都有其遠走他方的理由,每個簽證的審理,都是按申請人的資歷條件量身訂製,再三覆核才會發出。申請人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案例二.擔保人資格
通常而言,香港簽證項目裡的受養人,適用於以工作簽證到
香港工作或
投資、就學、或以
優才計劃、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的配偶、伴侶(需被締結當地有效的法律所承認),子女18歲以下的未婚子女。而簽證人本人會直接成為受養人的擔保人,受養人的簽證有效期限會與擔保人掛鉤。
就過往經驗觀察,當局比較傾向認可傳統的合法受養人(即異性配偶),而且對於簽證人的直系親屬,也不適用於申請受養人簽證,但凡事皆有例外,筆者就曾聽說過一個特別案例。
有一位印度裔的
香港工作簽證持有人,想為他年過六十的年邁母親申請受養人簽證。該位印度老婦人的丈夫過世後已舉目無親,只能投靠在香港工作多年的獨子。起初按照常規,將受養人簽證申請投遞至入境事務大樓7樓的「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但立即被拒絕受理。想到申請人已隻身一人且年老體弱,在兒子有條件且有意願照顧老婦人的情況下,要讓老婦因簽證問題而無法與兒子團聚,實在不合情理。於是將相關申請投遞至2樓的「查詢及聯絡組」,希望經過入境事務處的評估後,可以網開一面,酌情受理受養人簽證。
然而,入境處在接受文件後審理了6週,最終還是判決無法批出受養人簽證。可是基於老婦人的情況,明白她在原居地難以單獨照顧自己日常起居。在人道考量下,入境處斟酌發出了「長期訪客簽證」,並由其兒子擔任簽證擔保人。長期訪客簽證的有效期限為6個月,及後可以申請延期,讓老婦人可以到香港與兒子團聚。在此情況下,若擔保人在香港以工作簽證的方式居住滿7年,就可以申請香港永久居留身份,為老婦人申請受養人簽證。
需要注意的是,長期訪客簽證是無法工作、也沒有就學、開設公司的權利。如果沒有在有效期限內作出延期,就需要重新提交入境許可。一般而言,若不符合學生簽證、受訓簽證、投資簽證、工作簽證的受養人資格,可嘗試申請長期訪客簽證。嚴格來說,印度老婦人的案例也是極為罕見的特例,是入境處因應人道考量而酌情審理,並非常規。但由此案例可見,在法規以外,當局會作合乎人情的考量,為有迫切需要的簽證申請人伸出援手。
雖然以上案例均為罕見的特例,無法為常規申請提供參考。但我們也可由上述案例得知,在法例規條以外,申請人真實的情況,與簽證項目的審理,是有直接關係。我們雖然不能將當局情理考量放在常見的簽證申請中,但也無妨將資料備妥,並誠懇陳述自己的實況,還是可以為理想放膽一試!切莫輕易氣餒!不過,簽證申請資格的最終定奪權,始終是由政府部門決定,若然對簽證申請存疑,建議還是請專業的簽證或移民代辦進行評估,以免貪一時之快,令簽證申請失敗,留下污點紀錄,日後若再需要申請簽證,難度將會大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