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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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根巨刺什麼時候會掉下來,或者它不會掉下來,它會跟它出現的方式一樣,突然就這麼消失不見。 落榜東華心諮所那次,巨刺重重摔落,重重地傷著我了。摔落的巨刺重擊,地面不再平整,碎石飛濺,塵沙瀰漫,覆蓋了巨刺本身的金屬光澤。空間恢復了昔日沒有光線的狀態,我也恢復了不用再被巨刺奪去心神及注意力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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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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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t的沙龍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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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鼠飛行日記
太強啦~~~恭喜恭喜~
所在編章︰ 第二編 債\第二章 各種之債\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756之1~756之9) 立法沿革︰ 88.04.21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56條之5(僱用人負通知義務之事由與人事保證人之終止權)(88.04.21增訂公布) 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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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t的沙龍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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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音樂作詞創作人俊碩
恭喜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3條(遺失物拾得人之通知或報告交存義務)(98.01.23修正公布) Ⅰ拾得遺失物者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領權之人或報告警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101.06.1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5條(認領之期限、費用及報酬請求權、遺失物留置權)(101.06.13修正公布) Ⅰ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101.06.1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5條之1(報酬請求權之限制)(101.06.13修正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前條第二項之報酬: 一、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7條(逾期未認領遺失物之歸屬:有受領權之人→拾得人→地方自治團體)(98.01.23修正公布) Ⅰ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三節 動產所有權(§801~816)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07條之1(五百元以下遺失物之簡易招領程序)(98.01.23增訂公布) Ⅰ遺失物價值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者,拾得人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或其他有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5條(地上權拋棄時應盡之義務及保障)(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