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今天一個沒把持住,又和他們老師起了衝突。
事情是這樣的,兒子英文小考是全部100所以不需算平均分,但仍需交回條給“英文小老師”。
但中間有位女同學插隊,兒子提醒了2、3次,但女同學依然故我。所以兒子便大聲提醒“同學!妳插隊了,我先來的,而且我不用算平均分。”
可能因為兒子大聲引來老師注意,所以老師便斥責他說不該向小老師大聲。(對象完全搞錯)所以要兒子留校。(已經放學了!)兒子因為要趕補習所以沒理她要回家,所以老師說:「你現在要是敢走,我英文就給你打零分。」
姑且不論兒子的態度問題(這部份老母會再教育)光以分數來說…老師是有權利這麽打分的嗎?
已經準備轉學或轉半自學了!老母心累,無法跟眼睛長頭頂的老師溝通,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