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時總得努力記住受訓時學過的一大原則:痛苦沒有高下之分。痛苦不該被分成三六九等,因為受苦不是比賽。夫妻之間常忘記這點,把自己的痛苦看得比對方更重——我一整天都在帶孩子。我的工作比你辛苦多了。我比你更寂寞。到頭來誰贏了?——或者該說,誰輸了?


痛苦就是痛苦,沒有等級之分。


貶低自己的煩惱,無異於貶低自己,也貶低那些我沒把他們的痛苦放進痛苦排行榜的人。人無法藉著貶低痛苦來克服痛苦。想克服痛苦,就要接受它,想出處理它的辦法。你無法改變你否認或貶低的事。而當然,看似瑣碎細微的擔憂,常常反映出更深層的焦慮。


——摘自 蘿蕊.葛利布 Lori Gottlieb 《也許你該找人聊聊》

御穆雪
御穆雪喜歡這篇
加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