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全職實習沒有薪水這個議題很需要認真且持續關注,謝謝這文章勇於寫出。它涉及實習到底是學習還是勞動,實際是兩者都有(今天剛好是五一勞動節,心理師也都是保勞保,適用勞基法)。還有結構層面,校方需要讓學生能找到實習機構,通常教學醫院端有評鑑壓力,的確也需要實習生,校方跟機構要達成某種平衡。心理師實習時年紀最輕也近26、27歲,約莫工作一年整沒有薪水,對經濟困窘的學生來說非常非常辛苦。學生是去醫院、機構學習沒錯,但一個人把時間跟自由交換給對方,不就是一種契約,或對價關係嗎。這議題是有點尖銳,有權力 、資源、話語權者都沒人想碰,但能不能至少先從取消給機構實習費這件開始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