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展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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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長潔 淡江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本文所區辨的兩種AI時代的創作力,並不分高雅或低俗,僅僅是想指出創造力在當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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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旅行與觀光(背景下)的兒童性剝削」一詞指的是在旅行、觀光或兩者皆有的背景下發生的兒童性剝削。該犯行之犯罪者可能是國外或國內的觀光客、旅客或長期停留之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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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將「買賣兒童」定義為任何個人或群體將兒童轉交給另一人或群體以換取報酬或其他對價的行為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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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該限制孩子玩手遊或網路遊戲嗎?該禁止孩子暢遊一座座精彩的虛擬世界嗎? ​王瑄薇營運長建議與其孩子在長大後在虛擬世界裡跌跌撞撞,倒不如適當放行,提早見識。 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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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被害人識別」是指專家進行調查的過程,藉由分析兒童性虐待製品/兒童性剝削製品 (CSAM/CSEM),以辨識性虐待或性剝削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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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兒童在有意或無意情況下接取或暴露於不適合其年齡的性內容或暴力內容,或其他有害其發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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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薇瑄 聲鮮時采科技營運長、科技媒體專欄作家 當STEAM碰上數位時代,切莫讓技術應用凌駕於STEAM目標的核心。唯有在技術與人文之間找到共融之道,才能真正為下一代鋪設通往未來的路,實現全面且持續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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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斯德哥爾摩宣言與行動綱領》將「兒童商業性剝削」定義為:「它包含了成年人施加的性虐待,並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向兒童或他人提供報酬。該名兒童被當作性物品或商業物品。兒童的商業性剝削構成一種對兒童的脅迫和暴力形式,相當於強迫勞動和當代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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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指定性虐待」指的是一種特定的線上性虐待形式,在當中,加害者會事先或在虐待進行的同時要求或指定某個行為。而虐待的過程則透過網路攝影機播放,或記錄成檔案以供下命令/指令的人觀看/使用,有時以換取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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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性侵害 (Sexual assault) 指的是「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強迫其進行性活動的行為;涉及強制性之性接觸的犯罪」或「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帶有強制性的性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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