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Ø 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暴露於有害內容指的是兒童在有意或無意情況下接取或暴露於不適合其年齡的性內容或暴力內容,或其他有害其發展的內容。有害內容的涵蓋範圍較廣,包含任何可能對兒童造成傷害的內容。由於許多內容都可能被視為「有害的」,因而可能導致類似審查制度的入罪化或對自由的侵害,因此,法律必須明確定義何謂有害內容。
使兒童暴露於具有「色情 (pornographic)」本質的有害內容,有時會被稱為「兒童腐化 (corruption of child)」或「色情化 (pornification)」。例如,某一成人故意將(有害內容或)色情製品展示給兒童看,或在兒童面前觀看色情製品。第一個例子也可以是非接觸式性虐待的一種形式,通常會使用有害及(或)性相關內容來誘拐兒童。暴露於有害內容可能會使兒童個人或同儕團體將有害的性相關行為正常化。這可被視為「兒童腐化」的一種形式,雖然大部分仍是透過社會對兒童的性化,而非任何特定個人的意圖或行為。
雖然暴露於色情製品可能對非常年幼的兒童產生傷害,但同樣重要的是,對青少年而言,這不一定就是有害的,反而可能是性探索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暴露於線上色情製品可能是非自願的,或是兒童/青少年自己主動尋找色情製品,且可能包括成人色情製品及兒童性虐待製品。
結論:
有害內容不應被當作「兒童性虐待製品」或「兒童色情製品」的同義詞,因為它是個更廣義的概念,包含其他與性無關的內容,例如暴力電動遊戲或鼓勵仇恨言論的網站。此外,「有害內容」不一定僅指非法製品,也可包括合法但由於年齡、成熟程度等因素而對兒童有害的製品。
關於【菲菲小學堂】專題
菲菲小學堂是台灣展翅協會推出的系列專題,將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與大家分享《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之專有名詞使用準則》,每一篇文章會介紹一個大眾常使用或容易混淆專有名詞用語,透過推廣與澄清相關專有名詞,讓兒少工作者與社會大眾能夠更了解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議題,唯有在各界共同合作之下,終止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才得以實現。
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是對兒童的嚴重性暴力,然而在倡議、推動終結對兒童性暴力的工作中,我們觀察到在描述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時,錯誤的用語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像是加深對被害人的傷害、影響政策的規劃,甚至是削弱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因此,了解並使用正確的用語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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