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含有「意思表示」共 6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可以拋棄出資額有關公司股份之拋棄,公司法尚無明文規範,似引用民法拋棄之法理(前司法行政部64年6月17日臺64函參字第05196號函參照)。股份之拋棄應由股東向公司為拋棄之意思表示。又股東如將其拋棄股份之意思表示送達發行公司之登記地址時,其拋棄股份之
Thumbnail
2023-11-25
4
存證信函別收就沒事?小心錯失處理法律問題的黃金時間網購要退貨,怎麼向商家行使解除權?承租人擺爛不繳房租,怎麼催告終止租約?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重要的法律上權利,必須透過將「意思表示」傳達給對方,才能有效地行使。而如何將意思表示有效地傳達給對方?實務上,以雙掛號寄送的存證信函,因為能同時證明意思表示的內容及送達時間,就成為一般人傳達意思表示的
Thumbnail
2021-07-02
4
|第29話|債之發生-契約概論(上)民法債編總論除了前面介紹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外,最重要的無非就是所謂的「契約」了。除了債編各論中的有名契約類型以外,其他債編各論中未提到的,所謂「無名契約」或是「混合契約」基本上只要不要有民法明文的一些禁止或強制規定(例如民法第71~74條),民法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都會承認這個契約
Thumbnail
2021-06-28
4
|第18話|代理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因為自己沒有時間,分身乏術去辦理簽約等法律行為,所以需要一位代理人,來為本人代為法律行為。故代理制度的存在也是為了補充私法自治(法定代理)或擴張私法自治(意定代理)而存在,來協助本人達成所欲的法律行為。但,若是沒有代理權限卻稱自己是代理人的無權代理,該怎麼處理呢?我們看下去吧
Thumbnail
2021-03-27
3
|第16話|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在先前的【|第04話|民法的權利主體-自然人(一)】及【|第05話|民法的權利主體-自然人(二)】中,對於行為能力與意思表示等概念都已經做過概略的介紹,而在我們介紹法律行為的相關概念後,在本次的文章中,我們本週將完整些介紹意思表示的基礎觀念!
Thumbnail
2021-03-10
0
|第05話|民法的權利主體-自然人(二)延續上週我們所講的內容(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本週來為大家介紹意思能力與責任能力的部分!
Thumbnail
2020-12-1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