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

含有「法官法」共 3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臺灣司法體系中,法官評鑑制度因《法官法》第30條第2項「法律見解不評鑑」的規定,導致許多明顯違法的判決得以迴避檢討。本文批判此制度的缺失,並提出改革建議,包括設立「裁判違法審查標準」、「實質說理義務」及「獨立裁判監督小組」,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Thumbnail
臺灣法官評鑑制度的設計初衷是維護審判品質與公信力,然而實務上卻可能淪為保護傘,讓明顯違法的判決藏身於「法律見解」的保護下。本文探討法官法相關條文如何被曲解,評鑑制度的啟動門檻過高,以及「略式裁定」的濫用等問題,並點出民間呼籲設立常設性司法改革委員會以強化外部監督的重要性。
Thumbnail
付費限定
本文為補充編輯版.曾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我國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架構,檢察事務和檢察行政有所區別。相較於德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仍然存在法務部長的外部指示權(此部分在德國刑事法學界長期存在爭議),我國法院組織法的架構便與德國的立法不同,2012年施行的法官法更明文禁止「外部個案指令」。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