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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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書面告誡」與人民聲請憲法訴訟——憲法法庭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 (下)兩位大法官都認為本件應受理,但對於是否已「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和系爭書函是否為「確定終局裁判」的看法有所不同。呂太郎大法官認為本件自始非憲訴法第59條規定範圍,不須要求此要件,而尤伯祥大法官則認為應類推適用,將上級警察機關決定視為確定終局裁判。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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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書面告誡」與人民聲請憲法訴訟——憲法法庭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 (中)本文則大致整理憲法法庭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中,三位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裡提出的看法。上一篇文章〈跟蹤騷擾防制法「書面告誡」與人民聲請憲法訴訟 (上)〉,我們已經提到本件裁定的背景事實、多數意見及主筆理由。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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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書面告誡」與人民聲請憲法訴訟——憲法法庭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 (上)憲法法庭於2024年4月26日公告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本件是聲請人甲女士因為跟蹤騷擾行為,對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2項核發的書面告誡不服,依同條第3項表示異議後,仍然被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認為異議無理由,維持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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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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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享:跟蹤騷擾防治法上路了!(2022年6月1日施行)自2022年6月1日起,跟蹤騷擾防治法已經上路,無端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等等跟蹤騷擾行為,再也非無法可管,受害者也可依法向警察機關報案,嗣後若加害人仍有跟騷行為時,受害者亦可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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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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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恐怖情人渣男,妳應該知道的事!原以為收穫美滿的愛情,沒想到卻攤上難以分手又時常以暴力相逼的恐怖情人或腳踏好幾條船還拿裸照威嚇的渣男。這些令人感到痛苦的親密關係,可憐的女孩往往不知道該向誰求助或自救。跟蹤騷擾防治法已經三讀通過,可以保障女生在分手後不會再受到前任的長期侵害,但對於正處於恐怖親密關係的女性而言,那些保護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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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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