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書面告誡」與人民聲請憲法訴訟——憲法法庭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 (上)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背景事實

憲法法庭於2024年4月26日公告113年憲裁字第14號裁定。本件是聲請人甲女士因為跟蹤騷擾行為,對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4條第2項核發的書面告誡不服,依同條第3項表示異議後,仍然被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認為異議無理由,維持原決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並且在書函上依據同條第5項規定,明載「不得再聲明不服」。甲女士認為該書函以及《跟騷法》第4條第5項規定牴觸憲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跟騷法 第 4 條
I 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
II 前項案件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III 行為人或被害人對於警察機關核發或不核發書面告誡不服時,得於收受書面告誡或不核發書面告誡之通知後十日內,經原警察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表示異議
IV 前項異議,原警察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更正之;認為無理由者,應於五日內加具書面理由送上級警察機關決定。上級警察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更正之;認為無理由者,應予維持。
V 行為人或被害人對於前項上級警察機關之決定,不得再聲明不服

甲女士的認為違憲的理由是:

  1. 《跟騷法》就上級警察機關之決定,規定不得再聲明不服,牴觸憲法第16條訴訟權的保障規定。
  2. 跟騷法所定書面告誡制度,交付給應受檢察官之指揮或僅有協助檢察官權限之司法警察(官)執行,未若日本係交由有獨立實行偵查權限之警察為之,且欠缺配套措施,屬立法懈怠違憲。
  3. 本件處理沒有給她申辯及提出證據機會,未具備正當法律程序,亦牴觸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

憲法法庭的決定

憲法法庭以程序上裁定,不受理甲女士的聲請。

主文

本件不受理。

理由摘要

《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的人民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以下簡稱人民聲請憲法審查)制度,是以人民就其所遭受之不法侵害,依法請求法院救濟,並用盡審級救濟程序為要件。此外,可以聲請審查的客體,也只限於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後,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因此,就算人民的確遭受國家權力的侵害,只要不曾請求法院救濟,因而未受有不利確定終局裁判,即不符合聲請要件,應依《憲訴法》第32條第1項不受理。

憲訴法 第32條
I 聲請不合法或顯無理由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
II, III (略)
第59條
I 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II (略)

本件,甲女士據以聲請審查的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書函,並不是法院的裁判,甲女士也沒有把她用盡審級救濟程序之確定終局裁判提供給憲法法庭,不符聲請要件,因此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大法官的不同意見

本件不受理裁定,有5位大法官(黃瑞明、詹森林、謝銘洋、呂太郎、尤伯祥)不同意,黃瑞明、呂太郎、尤伯祥三位大法官並提出不同意見書。他們的不同意見集中在對人民聲請憲法審查要件方面。

三位大法官都認為程序上應該受理本件聲請,只是所憑理由略有不同。主要的爭執在於《跟騷法》規定表示異議後,對上級警察機關決定不得再聲明不服,那麼:

  1. 表示異議,是否可以認為已「用盡審級救濟」?
  2. 上級警察機關所為書函,是否可以認為是「確定終局裁判」?

主筆意見認為「確定終局裁判」限於法院所作的裁定或判決,亦隱含用盡審級救濟僅限於向法院提起救濟的意思。而主筆意見認定《跟騷法》異議決定書函不是法院裁判,當然也就表示主筆意見認為表示異議、不得聲明不服,並非用盡審級救濟。

三位大法官雖然對於主筆意見的看法都表示認同,但認為應該從不一樣的依據受理本件聲請。有認為《跟騷法》異議非屬普通法院審理範圍、不應適用第59條,有認為可以依第61條受理,也有認為可以類推適用第59條。

(待續)


1會員
4內容數
Robert 的沙龍,歡迎討論交流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本法旨在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特制定本法。透過警方的保護令程序,可以保護身心受到侵害的被害人,限制犯罪行為人的行動及幹擾
第一,先安定身心。 讀 愛比克泰德《手冊》(接受現況) 讀 道德經 (強大內心) 讀 孫子兵法 (衡量利益得失) 這是一場對你個人的戰爭,只徵對你個人,其他人完全無法知曉你遇到的無聲惡意,所以你跟家人朋友說,他們無法信服你,反而會說你心裡有病,叫你去看心裡醫生,這也是團夥跟蹤的目的之一,抹黑你是神精
Thumbnail
我猜大部分人也許都像我一樣,因為最近跟蹤騷擾而殺人未遂的新聞才知道,原來台灣有百分之十幾的女性曾經被跟蹤騷擾過,而這個由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報告也發現,被跟蹤的受害期間平均長達二年多,這些人往往被迫搬家,轉學或換工作,但是現在的法律卻對這些加害者一籌莫展。 更令人擔心的是,美國的研究曾經指出,被謀殺
Thumbnail
【新聞時事】跟蹤騷擾防制法真的能阻隔變態跟蹤嗎?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2022年6月施行。節目中許律師要來談談與跟蹤騷擾防制法有關的法律問題。
Thumbnail
自2022年6月1日起,跟蹤騷擾防治法已經上路,無端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等等跟蹤騷擾行為,再也非無法可管,受害者也可依法向警察機關報案,嗣後若加害人仍有跟騷行為時,受害者亦可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Thumbnail
跟騷法目前總共有23條規定,其中比較值得注意的,是跟騷法針對的8項行為,若對方涉及跟騷法所規範的行為,警方受理後應展開調查,認為對方有犯罪嫌疑時給予嫌犯書面警告,並提供受害者保護措施,在書面通知後兩年內再犯,警方可協助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以保護令來規範限制對方越矩的行為。而跟騷法所規定的八項行為
Thumbnail
來自人性陰暗深淵的聲音,隨時在我們身邊耳語── 「想要有能力控制一切」、 「想要受人敬畏恐懼」, 「想要自己的所作所為被全世界永遠記得……」 是什麼讓潛在的邪念升級成暴力的罪行? 又有什麼辦法能避免我們成為這些暴行的犧牲者?
Thumbnail
我知道這則新聞是透過一個基女粉專社會頭條一寶得知的,雖然乍看之下我又胖又醜看起來似乎跟這個法案沒有關係,但是因為曾經有很多非主流案例發生在我身上,所以我來談談這件事情。
Thumbnail
國外統計,有80%的跟騷者是男性,有11%的女性回報自己被跟騷過。有40-50%的跟騷者是現任或前任的伴侶,這類跟騷者容易產生「家暴」。15-24歲女性有最高的被跟騷率。同性之間也可能有跟騷行為。美國的統計,「被跟騷」的終身盛行率,女性約8-15%,男性約2-4%。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本法旨在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特制定本法。透過警方的保護令程序,可以保護身心受到侵害的被害人,限制犯罪行為人的行動及幹擾
第一,先安定身心。 讀 愛比克泰德《手冊》(接受現況) 讀 道德經 (強大內心) 讀 孫子兵法 (衡量利益得失) 這是一場對你個人的戰爭,只徵對你個人,其他人完全無法知曉你遇到的無聲惡意,所以你跟家人朋友說,他們無法信服你,反而會說你心裡有病,叫你去看心裡醫生,這也是團夥跟蹤的目的之一,抹黑你是神精
Thumbnail
我猜大部分人也許都像我一樣,因為最近跟蹤騷擾而殺人未遂的新聞才知道,原來台灣有百分之十幾的女性曾經被跟蹤騷擾過,而這個由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報告也發現,被跟蹤的受害期間平均長達二年多,這些人往往被迫搬家,轉學或換工作,但是現在的法律卻對這些加害者一籌莫展。 更令人擔心的是,美國的研究曾經指出,被謀殺
Thumbnail
【新聞時事】跟蹤騷擾防制法真的能阻隔變態跟蹤嗎?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2022年6月施行。節目中許律師要來談談與跟蹤騷擾防制法有關的法律問題。
Thumbnail
自2022年6月1日起,跟蹤騷擾防治法已經上路,無端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等等跟蹤騷擾行為,再也非無法可管,受害者也可依法向警察機關報案,嗣後若加害人仍有跟騷行為時,受害者亦可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Thumbnail
跟騷法目前總共有23條規定,其中比較值得注意的,是跟騷法針對的8項行為,若對方涉及跟騷法所規範的行為,警方受理後應展開調查,認為對方有犯罪嫌疑時給予嫌犯書面警告,並提供受害者保護措施,在書面通知後兩年內再犯,警方可協助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以保護令來規範限制對方越矩的行為。而跟騷法所規定的八項行為
Thumbnail
來自人性陰暗深淵的聲音,隨時在我們身邊耳語── 「想要有能力控制一切」、 「想要受人敬畏恐懼」, 「想要自己的所作所為被全世界永遠記得……」 是什麼讓潛在的邪念升級成暴力的罪行? 又有什麼辦法能避免我們成為這些暴行的犧牲者?
Thumbnail
我知道這則新聞是透過一個基女粉專社會頭條一寶得知的,雖然乍看之下我又胖又醜看起來似乎跟這個法案沒有關係,但是因為曾經有很多非主流案例發生在我身上,所以我來談談這件事情。
Thumbnail
國外統計,有80%的跟騷者是男性,有11%的女性回報自己被跟騷過。有40-50%的跟騷者是現任或前任的伴侶,這類跟騷者容易產生「家暴」。15-24歲女性有最高的被跟騷率。同性之間也可能有跟騷行為。美國的統計,「被跟騷」的終身盛行率,女性約8-15%,男性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