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批評我的小說都是以菁英分子作為主人翁,而且是男性中心主義,認為不忍卒讀。然而,我卻認為這種看法太過膚淺,我在自己的作品中想要表達的是,即使在這個社會上獲得成功,實現了夢想,不一定代表成功的精神層面也獲得了成長。
現代人最大的謬誤,就是經常把尊重自由、尊重個人、自我責任掛在嘴上,但在現實人生中,每個人都因為膽小而不得不為國家而活、為組織而活、為家人而活。
包括法律和正義在內,這個社會的規則都只提供了個人生活的方便,對我們的人生而言,根本不是本質性的,而且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進一步而言,「我」的肉體必須受限於社會這個空間,但是,活出自己的人生重點並不在於肉體,而在於我的心如何走過這一段人生。人類如果無法克服肉體的恐懼,真誠地為自己的心而活,這個社會上的殘暴、殘虐和差別就不會消失。
我認為不需要為這個複雜多樣的世界感到困惑、沉醉或是不知所措。因為,「這個世界到底是什麼?」的問題其實只是幻影,我們每個人只要面對唯一的問題,那就是:
「我到底是誰?」
我並不是為世界和社會而活,而是個世界、這個社會為我而存在。
我們到底能夠在何種程度上真正相信這個簡單的事實?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
節錄於 <草上的微光>,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