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筆人:簡敏丞 博士
一但婚姻出現問題需要用到法律來解決時,我要強調的是您個人要如何選擇、如何面對? 配偶會如何選擇或面對?
婚姻這件事情您沒辦法推給家人或者是某某知名律師或是法律如何規定,因為過生活的始終是您,選擇自己過或是跟配偶過,所以前提會是您到底想不想要這段婚姻,才來決定這段婚姻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結婚前是否看走眼? 結婚後才後悔婚前是否應協議好條件 / 婚姻過程中自己或配偶是否有產生什麼重大過失:如外遇家暴、吸毒或是犯罪,而自己又是如何選擇或處理;找大牌律師還是黑道大哥? 別鬧了,家事案件根本沒人想管,找徵信公司處理往往後果自行去想像,本人就不贅言了。
確定不要這段婚姻了那小孩要如何處理? 夫妻的錢怎麼區分? 如果有外遇情事或是家暴等更加錯綜複雜,最糟糕的是永遠只出一堆意見而沒實際作為的親友,更是讓事情雪上加霜而已。
婚姻法律糾紛要委任中立的第三人協助協議協商,就現階段台灣的公司跟律師事務所或是法律事務所是根本找不到的,原因如下 :
※協商業務必須要完全中立,且具備基礎法律背景或實務經驗,更要夠專業,且能要全程陪伴您與配偶交換條件。這絕不是一個業務帶著一個菜鳥律師可以幫您做的,為什麼呢?這不是律師的問題而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律師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訴訟!! 跟 法律諮詢!! 那律師幫您做好協商他要賺什麼? 當然,也有例外願意放棄訴訟業務硬要做協商這塊的律師,那我也會很佩服這位律師,這需要勇氣靠協商業務在律師界生存吧,這就是邏輯呀!很傷人但也很現實,這就是實務。
不過,我必須要說,我這些年在承辦離婚協商過程中,對方只要委任律師的,到現在都沒提過具體的條件,我都會跟我的委託人說您看到問題了沒? 結論不就是很簡單,您的配偶將這個選擇這段婚姻的責任丟給律師,他不敢承擔而已,而律師如果協助他提條件那這個律師就沒訴訟生意了。
當然本人及我公司絕不興訟,但如果我的委託人已經明確的看到自己的配偶是毫無誠意,當然協商破局,此時就交由公正的法院來審理,並促進律師業繁榮。而本公司的協商業務是完全中立且獨立的合先敘明。
※協商重點只有雙方誠意跟聽自己委託人的條件及對方所開出來的條件而已,跟是否為有律師資格根本不重要;再來就是誠信,中立第三人您的誠信在哪?有的人甚至不敢在委任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樣的人您敢委任嗎?本公司是以簡敏丞博士為負責人,本公司的法務都是穩定性高且不會流動的自然人,更何況我本人會為您委任的協商業務負全部的法律責任,這是我的承諾。
婚姻法律糾紛要委任中立的第三人協助調查跟完成您實際的委任,就現階段台灣的公司跟律師事務所或是法律事務所是根本找不到的,原因如下 :
1.徵信公司
在接受您委任做協商或調查過程中拼命跟您說一堆理由藉口要收費,到最後您會發現只是一場空,因為徵信業務只會一直跟您收錢,他根本不知道您要的是什麼?而當您發現自己被騙了要告那個跟您簽約的業務時,徵信公司會跟您說該業務已經離職了,剩下來的就是那個業務的主管接手,然後繼續騙,請問:您有解決您的問題嗎?
2.律師事務所或是法律事務所
台灣現階段的律師狀況,一個厲害的律師庭期早就滿了,哪有時間做協商調查,別鬧了。要再複委任給別人做,光是調查員的身分怕都怕死了,誰敢信?要讓這些人編制在自己的事務所就要開缺給他們,並承擔調查結果暨訴訟結果,如果可以拿自己事務所的招牌去拚的,請有勇氣的大律師們就在自己所內成立調查部門,本人絕對給予祝福。
3.簡敏丞博士商務顧問公司
本人為了解決一個案件調查和協助律師在訴訟案件無法銜接的狀況下給予協助,並且希望為客戶的最大利益而努力進而成立這家顧問公司,專業團隊裡還包括了會計師、代書、專利師及台灣看護師及調查員等,請問這樣的公司能不能算是在協助一個人一生所會面臨的所有問題?
本公司的客戶要嘛是喊要自殺而不敢面對問題,不然就是被徵信公司騙過要告徵信公司的,這樣講夠直白了吧!
4.網站上打著「免費法律諮詢」的網站到底是什麼?
實際上您可能連對方是誰、聯絡地址在哪、聯絡的公司是什麼名、律師成員有哪些、或是一堆冒充自己就是律師的人。
這種網站的電話您敢打嗎? 即便0800是免付費的,但您的時間在您一生中能這樣貪小便宜嗎? 婚姻對您而言如果不值錢,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麼,要找什麼樣的人協助您渡過難關,那也是您自己的選擇呀。
以上各類「婚姻法律的協商及調查」
(1) 屬於收費項目
(2) 雙方會有委託書
(3) 協議書或是所調查的證物只會提供給您和您律師作訴訟用,或是配合檢調單位或法院需要,因此本公司在承辦協商及調查案件時,必須以「中立第三方」在公開場所上協商及拍攝照片及錄影對您有利的影片證據,必要時協助您提供這些影片、照片等證據給您的律師、法院或檢調單位。
在「協商及調查」過程中,必須以「中立第三方」不做任何證據,不帶入任何政治色彩或是私人情感。 這就是本公司的核心價值。
**專業承辦:離婚協議協商/和解賠償協商/商務糾紛協商談判/外遇協助蒐證、切結書、精神撫慰金協商/婚生否認之訴協助調查、協商/債權、債務協商..等協商和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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