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夢想是什麼?有人說我想去太空,有人說我想環遊世界,有人說我想賺大錢。而很多身心障礙者的夢想,只希望和普通人一樣就好,可以普通的行走,可以普通的生活,不造成家人的負擔。
這個夢想,《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由聯合國決議通過,並在2008正式生效,2014年臺灣立法院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CRPD內國法化,給了我們小小的希望。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於2020年時給出承諾,保險業對於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得有不公平對待,其招攬及核保作業亦不得無故拒絕受理。倘保險業者有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法論處。金管會在官網上說明,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保險業辦理核保於評估風險及計收保費,應基於保險精算及統計資料作為危險估計的基礎,不可以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近年有五家不讓身障者投保案件,分別是新光產險、明台產險、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合庫人壽。
各家保險業紛紛從商人,搖身一變當起了盡力負起社會企業責任的好人,賣起了許多專為身障者打造的保單,真的對愛友們有幫助嗎?
一、所有身心障礙者都能保險嗎?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在搞懂保單內容前,我們必須搞懂自己是不是被列入可保險的範圍,簡單來說,臺灣的身心障礙者的新制身心障礙手冊,以程度別有輕、中及重度,目前大多商業保單排除重度患者。手冊以疾病或喪失功能之部位共分為8類,目前的保單只能保視障與聽障者(2類)、聲音與言語障礙者(3類)、肢體障礙者(7類),還有許多愛友們仍無法購買保險,如自閉症者、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等等。
身障者還有哪些保險可選
1. 微型保險1年期(免體檢):提供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者基本人身保險保障
- 人壽保險(身故/完全失能):最高50萬 (30歲約750元~60歲約1萬元)
- 傷害保險(意外身故/失能金1-11級):最高50萬 (約330元)
- 傷害醫療保險(意外醫療);最高3萬 (約350元)
2. 身心障礙保險(原則上以免體檢):特定輕、中度身心障礙族群
中國人壽友保障終身壽險(30歲20年期約4萬元/年)
- 人壽保險(身故/完全失能/祝壽):最高100萬元
- 傷害保險(意外身故):最高50~100萬元
- 傷害醫療保險(意外住院);1000元/日
台灣人壽有愛無礙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30歲20年期約1.8萬元/年)
- 人壽保險(身故/祝壽):保險費總和 – 已領取之醫療給付
- 醫療保險(醫療住院/門診/手術);2000元/日、1000元/次、1萬/次
富邦人壽愛有醫靠醫療定期健康保險(30歲20年期約1萬元/年)
- 醫療保險(醫療住院/手術);2000元/日、1萬/次
一般人有哪些保險可選
台灣人壽新福滿人生終身壽險(30歲20年期約3.2萬元/年)
國泰人壽好漾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險(30歲20年期約1.5萬元/年)
- 人壽保險(身故/祝壽):保險費總和*1.1 – 已領取之醫療給付
- 醫療保險(醫療住院/門診);2000元/日、500元/次
康健人壽安心樂高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30歲10年期約7千元/年)
- 醫療保險(醫療住院/手術);2000元/日、1萬/次
二、如果我要保險
首先,如果以保額來考量,可以優先選擇一般保險,請保險業務員幫忙送件,再考慮微型保險、身障保險,不要因為擔心被拒保或體檢放棄投保一般保險,微型保險、身障保險,因為上述方案雖標榜多麼公益,CP值整體卻不及一般保險,保險金額更受到限制(壽險最高100萬),醫療險也缺乏近年流行的醫療實支實付、癌症險及重大傷病險。再來,如果以自己的疾病作考量,微型保險未限制輕中重度,而其他保單均只接受輕中度的身障者。
身障保險建議,優先選擇高額終身壽險
最後,保險是用來承擔風險,我會優先選擇高額壽險(中國人壽友保障),讓自己無後顧之憂。當您只能選擇身障保險時,表示選擇稀少,優先選擇終身險,而非定期險,以確保未來能有最低限度的保障。若有保費考量,台灣人壽有愛無礙(壽險約36萬)搭配微型保險(傷害險50萬),有壽險、醫療住院及傷害險,是個折衷的選擇。
三、社會平等VS政府補助?
因為有很多人對現行的身障者保單不滿意,如何可以讓保險更有「保險」,大家都有話說:
社福團體有話說
公平參與的機會,而不是需要特殊待遇
人很難保證自己一生「無礙」,身心障礙的情形不是特定的集合體,每個人與家人都有可能突然發生的疾病或意外而臨時進入的狀況,CRPD的目標和我們的期望,是和其他人一樣,在生活中有公平參與的機會,是去差異化的融合,用平常心的態度相處,而不是需要特殊待遇。
成立專款,反而加強了團體化和標籤化的圍籬
如果身障者需要保險被拒保,國家就承諾成立專款,如果我們去用餐被拒絕,沒有無障礙空間,難道政府也要蓋起身障者專用餐廳嗎?那麼還有交通、工作、居住等等其他問題呢?如果每個族群每種問題都想集中化解決,不斷強調的結果,反而加強了團體化和標籤化的圍籬,不僅無法徹底歧視觀念,反而限制我們更多元的選擇。
不再被拒保,開放所有的保險商品類別
如果說可以不再被拒保,應該是開放所有的保險商品類別,不再規定嚴苛的身體健康檢查或一定要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才能核保,不再讓我們漫長的等待核保結果,最後才只能說抱歉。而主管機關應該設定更細緻的比例和申訴條件,更積極鼓勵申訴、主動稽查懲處歧視行為,要求保險公司要合理比例的身障者納保契約成立,直到保險業將之視為常態。
專家學者有話說
身障保險應該用政策保險解決,而非用商業保險來處理
要解決身障者投保屢屢碰壁的問題,以政策保險處理身障投保,用法令強制規定或限制保險公司不得拒保,來保障身障人士投保權益,並有充足的財源基礎,才能讓制度永續經營。從整體社會的作用而論,社會救助,社會或政策保險、及商業保險可以各司其職,以滿足經濟能力位於不同階層者的需求。
- 社會救助:讓經濟能力最底層的人,透過補助得到基本的照顧
- 社會保險:針對全體國民或特定群體,以強制方式規定納保,例如全民健保。
四、我也有話要問
參與,只是CRPD最低的標準,離真正的公平還有多遠?
CRPD 的精神是平等,臺灣的執行上卻經常淪為齊頭式的公平,比如身障者和他人都要有工作機會,雖然政府近年已限制每個公司都必須要進用一定比例的身障者。但是事實上,當身障者好不容易進入到公司,不僅容易遇上同工不同酬,通常分派的工作更可能是非核心業務,還要擔著隨時被取代或滾蛋的風險,如果你是身障者你會感到公平嗎?同理,就算我們能買保險,但爭取到的是被加價賣商品。保障與保費不能等同,何來公平?參與只是CRPD最低的標準,離真正的公平還有多遠?難道成立身障者的基金會專款專用,就是團體化和標籤化嗎?
傻傻分不清,身障保險究竟是哪種保險?不被加價賣的商品有可能出現嗎?
當保險業開始強調社會企業責任,請問身障保險究竟是純商業還是社會救助?為了鞏固保險產業的金流,不僅是排除身障者,甚至還排除體重過輕或過重的一般人,對於高風險群排除在外的野心越來越明顯,嚴苛的條件是否要無限擴張?
如果是社會責任,能做到公平的開放所有保險商品嗎?保費可以和其他人相同嗎?還是一邊只是喊著口號,卻一邊只想販賣瑕疵商品給身心障礙者?全民健保、國民年金、年年新增調漲,卻年年喊破產要倒,政府還有沒有能力開新的保險?
如果保險不盡人意,也買不起,我們還能為自己做些什麼?
不論期待政府補助或是希望社會公平對待,回歸到保險本身,先問問自己究竟為什麼要買保險?再摸摸自己的口袋有多深,問問自己保險理賠金額是不是符合自己的期待?如果我們的夢想,只是希望和其他人一樣,是希望生活有一點保障,如果保險不盡人意,也買不起,我們還能為自己做些什麼?
備註:為了這次主題我認真作了功課,也不斷的思考該如何下筆,才能突破與新聞、保險專業評論者有不同的觀點。最後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應該妄自下判斷,因為身障者面對保險,其實只有重重的疑問,而不是選邊站。相信這篇文章只是開始,也希望引起更多人討論和對話,重視現實生活中的權益,更感謝獨立評論@天下頻道總監的鼓勵和等待。
參考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