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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研究入門書
這本2003年出版的《
犯罪心理剖繪檔案 》 (
Profile of a Criminal Mind ),可算得上是我接觸犯罪心理相關理論的第一本書,這本書不只是一本刑事心理偵查的書,還是一本以歷史角度切入的罪犯學研究專書;它以真實案例(不侷限於美國)解讀背後隱含的深奧心理剖繪理論,也以具體的資料,驗證科學心理剖繪的實用性,是許多犯罪懸疑小說構思時不可或缺的靈感來源~
何謂心理剖繪
所謂心理剖繪 (psychological profiling)技術,乃是將犯罪心理學與司法精神醫學對犯罪者的系統研究,予以整理、比較、分析、歸納、分類並標準化各種罪犯的類型,而能提供實務人員在偵辦刑案時,除借重傳統之物理與化學痕跡的搜集與鑑識外,更能搜集到犯罪者與被害者,和犯罪情境互動後所留存下的「心理痕跡」,而以此心理痕跡過濾人犯,縮小偵查範圍而提高破案比率的刑事偵查技術。
心理剖繪 依據傳統的犯罪心理學說法,有四個重要的命題假設,即:
犯罪者的人格不會改變。「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一個人的個性,尤其是人格核心部分,不會因時間而改變。一般人如此,犯罪者亦如此。
犯罪現場反映犯罪者的人格特徵。因此勘查犯罪現場、蒐集現場的物證與非物證、犯罪者攻擊被害者的方式與部位等,將會協助警察提供偵查方向,縮小範圍。
犯罪者會保持相似的作案手法。由於犯罪現場會反映犯罪者的真實人格,所以在他所犯下的案件中,都使用接近的犯罪手法,容或手法可能精進,但是基本調性不會有太大改變。
犯罪者如有犯罪簽名,犯罪時所遺留下來的簽名特徵,將是獨特而不變的。準此,使用心理剖繪技術來偵辦刑案,當然是有本可行的刑事偵查新途徑。
本書共分十個章節,「搜尋犯罪性格」、「心理學家的調查」、「對抗野獸的人」、「辨識系統」、「犯罪分析的直覺方法」、「行為證據分析」、「地理剖繪」、「罪犯的用語」、「現代犯罪學理論」,和「協商與偵訊」。以下將各別摘要如下:
1.「搜尋犯罪性格」
幾個世紀以來醫師一直相信個人的生理特徵可以揭露他們是否有犯罪天性,嘗試從「面相學」和「顱相學」的角度,從外觀上辨識出潛在的罪犯。
19世紀頗受歡迎的「顱相學」,由奧地利骨相學家 法蘭茲‧約瑟夫‧哥爾所提出
法國巴黎警察局犯罪紀錄書記官 愛爾鋒斯‧貝迪永(1853 - 1914年)則建立了被逮捕罪犯的測量數據,建立了存取罪犯正面及側面肖像的程序(至今仍是例行公事)以及他所謂「逼真的人像」:描繪臉孔形狀特徵,像是鼻子、眼睛、嘴巴、下顎的系統,之後成為依據證人描述,由各類眼、鼻、下巴等部位拼製組成的嫌犯面部像,及更多現代辨識方法的系統,稱為「貝迪永系統」;不過這系統與指紋分析一樣,只能用來確認先前已被定罪的罪犯,以及連結嫌疑犯和犯罪現場的方法而已。隨著基因研究在20世紀的進展,DNA 鑑識科學先從親緣鑑定起家,後來引入犯罪鑑識的一環。(閱讀更多:
起源於遺傳疾病研究的 DNA 鑑識科學 )
2.「心理學家的調查」
如果要追蹤犯罪學的發展歷史,尤其是與生理和心理學最有關係的犯罪學者,不得不提到為犯罪學界尊稱為現代犯罪學之父的
龍布羅梭 (Lobbroso, C.),他將研究案例分為『偶然罪犯』和『天生罪犯』,認為罪犯是因為一些遺傳上的缺陷而習慣性地犯罪。
主張泛性論的
佛洛伊德 (Freud, S.),在他的巨著《夢的解析》中,他主張夢是個人願望、滿足的偽裝,並將潛意識分為三類:『本我』『自我』和『超我』。
以「人格說」成名的
榮格 (Jung, C.G.),則提出『集體潛意識』反映了原始人類『隔代遺傳』的天性,也區分了『外向型』和『內向型』,彼此相輔相成。
以自卑理論轟動學界的
阿德勒 (Adler, A.),其開創性著作「器官缺陷及其身體補償」,主張一個人出生時若有生理上的缺陷,像是耳聾、視力不良或跛腳,他們會無意識地修正自己的個性,以補償天生的不足。也發展出『自卑情節』的概念:人類補償自身身體缺陷的慾望。
3.「對抗野獸的人」
FBI首位犯罪剖繪專家 約翰·道格拉斯的同名非虛構作品:《破案神探》(Mind Hunter)中,曾經提到1880年代倫敦的「開膛手傑克」,是一般公認的第一個現代連續殺人犯(是的,大多數的連續殺人犯都是男性),但約翰大膽斷言,其實連續殺人的歷史可能要比我們想像的還要長久,那些流傳下來有關巫術、狼人、吸血鬼的故事和傳說,或許正是對駭人暴行的一種解釋方式,因為在歐洲或早期美州關係緊密的城鎮中,人們無法理解這種駭人暴行的變態(如今我們倒是視變態為理所當然),怪物必須是超自然的生物,不可能和我們一樣。
有時要抓住它們的唯一方法,就是學會他們的思考模式。
4.「辨識系統」
1960年代之後,一種新型的暴力罪犯開始浮現,就是除非被抓到或被殺死才停止犯罪的連續罪犯(Serial Offender),1982年開始,美國FBI建立了一套全國的、電腦化的「暴力罪犯逮捕計畫」(VICAP),成員包括有謀殺案調查員、犯罪分析師,以及來自其他二十多州執法單位的專家。這個系統可以分析隨機、無目的的殺人犯、綁架犯......資料將由各州及地方的執法機關基於特定犯罪的證據系統化。這些資料將由中央單位進行分析,並對類似攻擊進行比對。當可能的關連被確認後,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探員即可連結他們的調查。
FBI的剖繪專家就已經確認逮捕身份的五個分析步驟,以及導向最終階段的第六步驟:
輸入剖繪,包括「暴力罪犯逮捕計畫」的表格報告。
決策程序模型。
犯罪評估。
罪犯剖繪。
調查。
逮捕。
本書也將加拿大、荷蘭、法國等國的系統列出,以便於日後可能的跨國合作。
5.「犯罪分析的直覺方法」
《破案神探》裡曾提到,在所有的重刑犯中,連續殺人犯和強姦犯最令人匪夷所思,對個人危害最大,也最難抓。部分原因是他們的犯罪動機遠比基本犯罪動機還要複雜,因此他們的犯罪模式更加令人猜不透,同時他們也少有同情、內咎或悔恨等常人具有的情感。
FBI剖繪專家主張,大部分連續殺人犯及連續強姦犯,開始犯罪時的地點都很接近他們住的地方,之後隨著他們經驗累積和自信增加,才更進一步擴大犯罪領域。
英國應用心理學教授
大衛‧坎特 博士在《罪犯陰影》一書寫道:「在這裡,行為科學與福爾摩斯之間的區別遠比其他地方大得多。行為剖繪的比較,是一個模式的比較,並不是在於連結線索與推論。『嫌犯剖繪』這個用語的確適當地將注意力引導到一個剖繪是需要由各要點組成的結構上。任何單一要點或線索,不論它們有多戲劇性,都稱不上剖繪。」
6.「行為證據分析」
加州私人法庭心理學家
布藍特‧特維 曾寫道:「我學到了重要的一課...就是罪犯會說謊。只有透過證據,以及隨後重建的鑑識證據,才是獲得發生在被害者與犯罪者間,公正行為紀錄的唯一方法。」他列出了幾個演繹方法的基本假設:
所有犯罪者的行為都是有目的的。
每個犯罪者的行為和動機特徵都是獨一無二的。調查員應該以此原則進行調查。
不同的罪犯可能有類似的行為,但是理由完全不同。
沒有任何兩件案子是完全一樣的。
人類行為的發展是獨立的,以回應環境或生物的因素。
罪犯慣用的犯罪手法可能隨著時間和多次犯罪經驗而逐漸發展。
一名犯罪者在多次犯罪時,甚至只有一次犯罪時,都可能擁有多種目的。
知道一個特定的被害者如何、在何處以及為何被挑中,可以告訴我們許多有關兇手的資訊。
7.「地理剖繪」
繪製暴力犯罪發生的的位置,已經證明在追蹤嫌犯上有不可計量的價值。《破案神探》裡曾提到,「訪問對象:他們將告訴你真正吸引他們的是獵捕──獵捕以及試圖尋找易受傷的被害者。」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溫哥華的調查員
金‧羅斯姆 博士聲稱,可以由殺人犯尋找被害者的方式,將他們分成四類:
獵人、侵入他人地界者、漫遊者、設陷阱者 ;也將攻擊者分為三類:
猛禽類、潛行者、伏擊者 。
地理剖繪以大多數人有一個『賴以支持的點』的假設為基礎。這大多是他們的住家,但有時候是他們的工作地點、好友的住家,以及某公共場所。『賴以支持的點』必定在這個人的心理地圖 上,而且很有可能非常接近中心。畢竟,「很少罪犯在尋找犯罪機會時,會擴展到一個全新的、未知的領地或情境。」
8.「罪犯的用語」
罪犯經常不得不透過信件或電話和獵捕他們的人溝通。他們的留言可能是帶有揶揄口氣的,可能是自信的,也有可能是絕望的請求協助。關於「筆跡學」,即所謂「筆跡分析」,大部分筆跡專家相信,他們可以透過一個人的筆跡發現他主要的心理特徵,在字母的組成,不論個別或者整體,在筆跡分析上都是無法掩飾的。
而另一個研究書寫的方法,幾乎與筆跡學相反,就是文本分析 ,探求特定的表達方式、措辭,甚至是個人特有的用語。
VIDEO
2017年出品,由《阿凡達》山姆沃辛頓、《汪達與幻視》保羅貝特尼的《緝凶:飛機炸彈客》(Manhunt: Unabomber ),講述聯邦調查局(FBI)追緝1978 - 1995年「大學航空炸彈客」泰德·卡辛斯基的真實事件,一共8集。
1978 - 1995年的17年來,美國FBI致力於追捕一名男子,因為他顯露出特別厭惡大學科學家的態度,而被稱為「大學炸彈客」(Unabomber)。起初,他製造的炸彈不過是惡作劇的裝置,但是後來炸彈變得越來越危險,造成3人死亡,29人受傷。
第二季則由不同團隊製作。講述了1996年發生於亞特蘭大的「百年奧林匹克公園爆炸案」,保安人員李察·朱威爾在爆炸前發現了其中的一枚炸彈並疏散了大部分觀眾。爆炸發生後,李察·朱威爾被聯邦調查局錯誤地認為是嫌疑人,並遭到媒體強烈攻擊。1996年10月,朱威爾洗清了所有的嫌疑,但仍與指控他的媒體進行著法庭官司,無法和解。而真凶埃里克·魯道夫(Eric Rudolph)在1997年其實施的後續三次炸彈襲擊中被FBI識別,並在2003年被逮捕,2005年8月22日,才被判處終身監禁。
9.「現代犯罪學理論」
整個二十世紀,心理學家都在不斷探索犯罪人格的根由。儘管佛洛伊德《夢的解析》出版迄今,一個世紀已經過去了,今日暴力發展與性變態人格的心理學解釋,仍舊大部分根源於佛洛伊德的理論。
德裔美籍發展心理學家及分析學者
愛立克‧愛利克森 ,從研究社會與文化對幼童發展的影響開始,提出了人生八大『認同危機』出現的階段:
嬰兒期(口腔期):從出生到12-18個月。
幼兒期(肛門期):從18個月到3歲。
學齡前期:從3歲到6歲。
學齡期:從6歲到12歲。
青春期:從12歲到18歲。
成年期:從19歲到40歲。
中年期:從40歲到65歲。
老年期:從65歲到死亡。
每個危機階段都由負面要素區分:不信任感、羞恥與懷疑、罪惡感、自卑感、疑惑、疏離、停滯及絕望。
另一個學派則是「學習理論學家」,美國實驗心理學家
史金納 認為,一個人的行為是從該行為的結果學習,而被『制約』(改變和發展)。
英國心理學家
漢斯‧艾森克 ,則將榮格的內向/外向人格擴張,提出每個人的個性都有兩個面向,認為如果考慮到獲得最大快樂和最小痛苦,犯罪可能是某些人自然、合理的選擇。
除了心理因素,還有體內賀爾蒙 影響的生物因素。而現代犯罪心理學的評估是集合各種線索,以建構整體人格的過程。
10.「協商與偵訊」
即使在罪犯的身份已經被確認後,犯罪剖繪專家對案件的終結依舊貢獻甚大。不管是面對綁架、劫持人質或自殺威脅...什麼樣的情況,都必須掌握他們最在意的要點,建立信任與彼此有所共鳴的關係。
2009年由 丹佐華盛頓 與 約翰屈伏塔 主演的《亡命快劫》((The Taking of Pelham 123),改編自1974年同名電影,由《煞不住》
東尼史考特 (1944 - 2012年)執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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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降職成為地鐵調度員的華特,在面臨搶匪劫持了一輛車廂裡的地鐵乘客後,冷靜與劫匪周旋,與對方建立互動,並仔細記下關鍵詞,重複確認劫匪所說的話;幫助隨後前來支援的危機處理專家,盡早進入狀況。
本書《犯罪心理剖繪檔案 》裡面所列舉的眾多真實案例,說明了近半個世紀以來,美國FBI及其他世界各地執法單位建立的心理分析技術是多麼地重要。儘管針對心理剖繪的觀感仍舊呈現兩極化,而且有些人認為仰賴心理剖繪是不正當的,這項技術迄今仍舊繼續發展、精煉。真實世界裡的福爾摩斯無疑會發現,心理剖繪在犯罪偵察與破案上,是一樣越來越不可或缺的工具。
以上介紹希望大家喜歡。不知道有誰做過
美國FBI考題 嗎?我後來只理解了「葬禮」那題的動機。有興趣的可以嘗試一下唷!再次感謝大家的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