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包含心得,單純精簡書中的導論部分。
導論——其實你每天都在讀小說,但你不知道
人類本來就會索求快速、有效率的吸收資訊的方式,「故事」就是懶人包,快速、低門檻、繞過理性計算。
因為故事會繞過理性計算,直接訴諸「信任」和「情感」,以至於同樣的資訊量,如果能以故事的形式展現出來,能夠更快速地催動我們做出選擇。甚至有時候,故事的優勢,就在於它的資訊量稀少單純,然而非常具焦,所以能夠幫主我們簡化考量流程,就像一根針可以刺進大部分的材質裡一樣。而者同時是它的迷人和危險之處。
第一章——為什麼敘事
我們只能活一次,因而深受可以使我們進入他人人生的故事吸引;而可以吸引人的,莫過於「匱乏」(自己總是少了些什麼)與「奇觀」(當然沒有機會經歷別人的人生)有足夠威力的故事,通常強於勾取匱乏、營造奇觀。
第二章——敘事結構
敘事結構的最基本模式,以「動機——結果軸線」為骨幹,填入血肉。幾乎所有故事都適用。
而「動作」是故事的最小單位。要檢視敘事結構,可以將主要角色的動作羅列(以主詞+動詞的結構),抽掉之後,會讓角色失去動機的,便是故事的精華所在。
第三章——角色塑造
角色的核心是動機,像是引擎,但不可能駕著引擎上路,外圍的性格、天賦、外貌、際遇等角色特質是零件,影響車子的性能。
角色特質的設定關鍵在於「一致」和「平衡」。
- 「一致」指的是找到一個鮮明的形象,然後不斷透過性格、言行和外表來反覆加強這個形象。
- 「平衡」則是說:一個立體的角色,它身上所帶有的特質會互相牽制,產生平衡。
人類的認知資源是有限的,所謂「認識」,只是把關於某人的資訊串聯,從中歸納反覆出現的特點。所以塑造角色也是同樣道理,一個動機、幾個鮮明的特徵、反覆展現特徵。
第四章——懸置懷疑
讓受眾信任敘事者的關鍵,在於「時機」和「一致性」。
最初通常是受眾接受度最大的時候,可以給出重大的設定(當然也要用動作來描述,否則將淪為平板的陳述句,受眾也不會想繼續聽下去);而保持一致性地塑造整個故事,才會讓受眾接受。
第五章——結局
結局必須回應主角的動機,但這並不意味沒有發揮空間。「動機完全失敗」和「動機完全成功」是一條光譜,中間有無限多的節點。接近成功那端,可以滿足讀者最直接的情感衝動,也是多數商業作品選擇的戰略,而失敗那端需要技巧性營造「崇高的失敗」,未實現動機,但獲得其他意義,這類作品通常會帶給讀者有深度之感。
光譜的極端既稀少又危險,多數商業作品會傾向接近成功那端,而途中付出的代價會強化成功的喜悅。
第六章——細節
小說中所謂細節,可以簡單定義成「感官可見之物」。
但大多數人在使用語言、文字時,會傾向使用抽象概念,用更少的時間完成更多資訊傳遞,直接說「生氣」,比「描述生氣的樣子、感受」簡單許多。,所以製造細節是一門學問。
當我們直接告訴讀者抽象概念時,讀者是被動接收資訊,並且會啟動本能的檢核機制。但當我們給予讀者細節時,它會啟動的是詮釋機制,會主動攫取資訊。在前者的狀況裡,讀者不會全盤相信你給它的資訊;在後者的狀況裡,他會以為資訊是自己推裡出來的,他不會懷疑自己的腦袋。
簡言之,讀者只想看證據,不想看論點;只想看細節,不想看概念。
好細節的通則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我們希望讀者初次看到那個細節時,會有驚喜感和新鮮感,但仔細一想卻又覺得非常合理。
第七章——轉場
最有欺騙功能的一個。在政治上,利用「轉場」偷換概念,也是常用的技法。
在段落時空不連貫、邏輯沒關聯之時,有兩種技巧可供運用。
第八章——文字風格
風格即是「持續的偏離」。
偏離指創作者與常人習慣不同之處,而持續、且同樣方向的偏離,才會讓讀者發現。
在文學創作中,風格並不是重要,寫得好更值得追求。但「賣內容」的話,風格能產生奇效。因「持續的偏離」,可以轉化為「穩定的預期」。
但要注意的是,偏離的方向會決定產品的發展上限,而一旦不持續,會對經營者造成巨大的傷害(人設崩壞)
第九章——意義
填滿前述的「動機——結果軸線」的最小單位是動作,而讓動作序列環環相扣的是選擇。
在故事裡,每個角色都代表著某種類型的人生或信念,而這些「選擇」的關卡,就是作者驗證信念的方式。
主角的選擇更加強化「進入另一個人生」的效果,讓故事成為巨大的經驗模擬器。
第十章——真實與虛構
在台灣人的習慣用法裡,講到某些東西「虛構」的時候,總是側重在「虛」,強調那些東西與事實脫鉤;但它真正的重點其實是「構」,即是「人為搭建起來的東西」
故事不可能有足夠的篇幅容納下所有真實的細節,即便篇幅足夠,讀者也沒有足夠的注意力承受。因此,比起細節的完整性,真實感的塑造更重視的是給出的細節的精準性,而這意味著認真挑選細節、適度變造和避重就輕等等「構」的行為。
第十一章——詮釋與過度詮釋
文本有許多刻意模糊,以提升體驗之處,但過度詮釋又將導致「
藍色窗簾」的反效果。
作者認為,作者意圖實際上難以探測和證實,做為過度詮釋與否的標準太危險,以「文本表現」為斷,會是更好的作法。
簡單說,就是在此一時空,一個有經驗的認真讀者,能夠從該文本中合理推論出來的各種詮釋之總和,就是它的文本表現。
並且作者歸納出幾項在幾種詮釋間抉擇的原則:
- 文本證據原則:所有詮釋必須找到一個以上的細節支持。且越抽象、越不直觀的詮釋,需要更多細節支持
- 最大解釋力原則:能夠解釋越多細節越佳
- 思路一致原則:同類型細節必須符合同一思路,如藍色窗簾重要,則紅色窗簾也應有一定重要性
- 無矛盾原則:任一細節均不與此詮釋矛盾
- 合身原則:能解讀出屬於該作品的獨特之處,而非泛泛適用於所有作品,如表達人性幾乎可泛用在任何作品上
第十二章——讀者與作者
不能昧著良心使用這套技術。
本質上,我們是生活在整個世界這個「故事」的角色,也適用前面所探討的角色塑造的道理:當個一致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我們活在小說裡
我們在這世界中既是讀者、又是作者,也同時是角色。
我們像「讀者」旁觀各式各樣的事件,我們像「作者」選擇蓋下選票、按某個粉絲專頁讚,滋養或者扼殺了某些故事,又像角色一樣,有自身的動機、選擇和角色特質。這種能夠切換位置的能力,或許就是現代公民社會給我們最好的禮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