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初入社會,往往是受到欺負的對象,欺負我們社會經驗少,衝動的個性。租屋前我有特意去爬文,因此在看房時也有特別留意,沒想到就是這份留意讓我省下一個月的房租。
看房時,有兩間房間讓我選,一間在二樓,一間在五樓。後來我選擇二樓的房間,因為我覺得等電梯要等很久,很煩XD
原本正常的合約是一年約(7月到隔年6月),然而房東跟我說,二樓的房間我8月才能入住,有學姊要實習,7月他要住。至於租金的部分一樣採用年繳,減免一個月。
我再三跟房東確認:「意思是說我住11個月,繳10個月的錢。對嗎?」
房東表示:「對,因為合約要給屋主看,為了方便管理,合約上必須寫正常的情況,但我交10個月的錢就好,7月的前他額外跟學姊收。」
那時候疫情疫情還沒爆發,我們的生活也一切如常,該上學的上學,該實習的實習,5/15突如其來的疫情爆發將一切都打亂了,我們開始遠端上課,學生們陸續返鄉,實習也停止了。就這樣原本7月要繼續租屋的學姊沒有要租了。
等我跟房東聯絡時,房東跟我說學姊沒有要租了,要我付11的月的租金。當下我是傻眼的,我試圖跟房東好聲溝通,奈何房東一直爭論說合約上寫的是正常情況。
好傢伙,我在簽約當下時就感到不太對勁,哪有可能合約不標明特別情況,看來,我只能拿出法律系學生的魄力(誤)我開始據理力爭:我當時有錄音,我們之間的對話我全部都有錄下來,需要我放出來嗎?
就這樣跟房東吵了半個小時,房東終於承認,他有承諾我們繳10個月房租的事情。掛斷電戶我便立刻將房租會過去,以防夜長夢多。
大一時,有一節法律課時,老師跟我們說:「各位在租房子時千萬不要讓房東知道你是讀法律的,出問題時立刻讓對方知道你是法律系學生」多諷刺,每個人都不喜還讀法律的人,但都在欺負不會法律的人。
我從以前就知道法律從來就不是正義的象徵,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身為社會新鮮人,我們常常因為涉世未深而被欺負,懂得保護自己才是生存之道。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害人之心也不可有,我時刻叮囑自己:保護自己之餘別忘記學法律的初衷。
好了,文字分享就先到這裡,之後在YOUTUBE我開箱我的房間時會更詳細還原當時的電話過程,有興趣的人到時候再來看喔~~
感謝大家的閱讀,祝各位身心健康。
...........................................................................................................................2021/08/15矛盾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