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金管會正在準備開放申請「虛擬銀行」的事宜,許多業者對於此舉也抱持樂見其成的態度,吸引業者想要申請「虛擬銀行」的特點在於,他不需要增設分行據點,就能執行銀行的金融業務,其申請門檻100億元也較成立傳統型銀行來的低許多,對於缺乏金融交易體系的業者確實是一項利多消息,但「虛擬銀行」對於既有的銀行業者是否具有潛在的競爭優勢?銀行又該如何打造「虛擬銀行」的服務模式,來強化顧客體驗呢?
一、採用SOA服務導向架構來打造「虛擬銀行」的運行架構
我們該如何如何打造「虛擬銀行」的服務模式呢?,首先我們可以試著檢視數位銀行的商業模型,來幫助我們釐清「虛擬銀行」的角色與定位。
2016年IBM新興數位銀行調查,將數位銀行的商業模式分為四個類型:
1. 數位銀行品牌(Digital Bank Band)
2. 數位銀行通路(Digital Bank Channel)
3. 數位銀行附屬子公司(Digital Bank Subsidiary)
4. 原生數位銀行(Digital Native Bank)
我們可以使用這個分類來檢視台灣銀行發展數位銀行的樣貌,例如大家所熟悉台新Richart就屬於第一類「數位銀行品牌」,王道銀行O-Bank則屬於第四類「原生數位銀行」。
而金管會正準備開放申請的「虛擬銀行」比較像是第三種類型:「數位銀行附屬子公司」,其主要的特點在於:「虛擬銀行具有獨立後台&後勤的運作機制」
這個特點能幫助銀行重新審視傳統的金融服務流程,試著以「數位網路」的思維去打造服務體系,傳統銀行的服務架構主要是以堆疊的方式進行,實體分行是最下面一層,當自動櫃員機(ATM)、客服中心與電子化通路出現後,就一層層的往上堆疊,造成彼此的系統架構並沒有產生連結,導致各系統的資料無法進行交流彙整,當客服人員接獲顧客詢問電話時,必須開啟多個服務系統,才能解決顧客的問題。
但若採用服務導向架構(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架構去設計,將每項金融服務進行模組化、物件化,並以數位網路為基底,再經由API串接,將模組化的金融功能整合於同一個服務平台之中,客服人員只要使用此整合後的服務平台,就能快速瀏覽每個系統儲存資料,即時滿足顧客需求。
二、透過「虛擬銀行」打造敏捷式金融服務
傳統IT在執行項目開發時,多半是採用「瀑布法」的方式,例如我們要打造一台機器人,先有一個完整的開發藍圖,然後檢視藍圖中每個項目的可行性,然後分階段的去打造機器人的頭部、手部、腿部等部位,最後再將這些部位組合起來,完成一台機器人。
但這樣的風險在於,當你在打造完成頭部時,發現與身體的部分無法整合,又或是打造完手部後才發現,市場上的機器人已經可以使用「噴射飛拳」的功能,因此「瀑布法」雖然給開發人員一個美好的想像,但實現的成果在市場反映上並不是這麼的美好。
而「敏捷式」開發,就是希望開發人員能夠快速製作出產品原型(Prototype),並趕緊投入市場,來測試顧客的反映程度,再來修正與微調產品原型,這樣快速迭代的方式,非常適合應用於「虛擬銀行」的體系之中,由於打造虛擬銀行的過程是採用SOA服務導向架構,各種的金融服務流程可以被轉換成各模組,就如同手機的App一般,系統開發人員只要專注於物件內容的功能,流程規劃人員只要在整合服務平台上,將所需的物件納入其中,設計出一套服務流程,就能使物件彼此產生關聯,創造出不同的金融服務模式,因此當面對顧客的市場反映時,只要重新檢視整合服務平台中,每個模組中的內容、調整服務流程的痛點,就能即時因應市場變化、滿足顧客需求,強化顧客的體驗經濟。
三、「虛擬銀行」將有助於銀行進行數位轉型
由於虛擬銀行是使用「純網路」的方式執行金融業務,節省銀行開設分行的成本,若採用SOA服務導向架構來開發經營,也能幫助銀行拋開既有的系統包袱,打造一套全新的服務模式,對於銀行在執行數位轉型的業務,將會有不小的幫助,但回到上述那張IBM新興數位銀行調查的圖表,我們可以發現「虛擬銀行」雖然具有獨立的產品銷售與創新的通路模式,但缺乏專屬於自己的銀行章程規範。
因此金管會若要開放申請「虛擬銀行」的服務,可能要好好規劃,未來開放虛擬銀行後,虛擬銀行的業務屬於哪個主管機關負責查核?,其發生金融消費糾紛時該遵循哪條法源?等監督事宜,才能有效控管虛擬銀行可能產生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