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純粹是有感而發,但是我又沒什麼平台可以發言,而且我不想要有人回復,如果去影片底下留言感覺我就是欠罵,我在查方格子的資訊的時候,發現他有個特點,就是作者跟讀者的互動性很低,我看影片看一看想到這件事,突然覺得那不是不要太方便?我就是不要有人理我~太棒了,所以大家不用看這篇底下的內容沒關係,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不要對號入座,覺得煩就不要看。
《內文》
既然都決定要看了,那麼請大家先看一下這部影片,有受害者的現身說法,如果不知道是發生了什麼事情,可以去查一下DeepFake這個關鍵字,給Google就好,連Google都懶的人,下文也不用看了啦,我沒打算整理啥懶人包。
好!不管有沒有去查詢事件脈絡,或者有沒有看完影片,我先說說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錯的事情就是錯的,沒什麼好說的,只是目前看起來法律無法制裁這種犯罪的樣子,修法也不知道哪天的事情,不過我想這種事情的修法國民兩黨應該都不會有太大的反對吧?總之我認可逞罰用Deepfake做換臉傷害他人這件事,但是看到這些受害者的說法後讓我有更多的想法,我們平常的行為很多是不是跟那些觀看換臉影片的人一樣,我們只是看,沒有做,但同時也變成了幫兇?
第一幫兇模式:「檢討受害者」
其實這是讓我最費解的事情,很多人都會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只要是受害者絕對有被害的理由,有的理由可能是他是公眾人物,有的可能是長相,有的可能就是道聽塗說,當然最多的就是鍵盤俠,專業亂罵人,不管受害者之前做過什麼,在一件事情上他就是受害者,就事論事也不該檢討他,更別提很多人根本就不認識受害者,卻整天在檢討對方,根本就莫名其妙吧?最常見的例子就是跟被強的人被說「誰叫你要穿這樣」,尛喔,你被罵是不是誰叫你要出現在我面前,不管怎樣都是犯錯的那邊有問題吧?但很多人都只會去說誰叫你要怎樣怎樣,誰叫你是誰誰誰,誰叫你要OOXX▲▲,搞清楚,他做的那些事情通常都沒有錯好嗎。
第二幫兇模式:「我也很好奇耶」
或許有人會覺得很新奇,這也幫兇了?喔~也可能根本沒人看我打這篇文章所以沒人感覺,不管,這點就是影片說的,說出來又能怎樣?只是增加宣傳,讓一堆人跑去看,不管是因為獵奇心理,還是好奇心理,都一樣,你提供了需求給對方,對方自然就會產出產品給你,沒有需求和哪來的供給?我是屬於需求先誕生派的,更別提有些是去要求對方做出來的,那就是名符其實的幫兇了。
第三幫兇模式:「我討厭他」
每個人都有討厭人的自由,但不能因為你討厭那個人就覺得對方受到任何不合理的對待都是報應都是活該,打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因為你討厭一個人,所以你看到他被砍就覺得活該,然後有人討厭你,所以你也被砍,難道你也活該?這件事要分開來看,被砍不管是誰,都是受害者,這個可以回到第一幫兇模式,但你討厭他,是你自己的事情,跟被討厭的人受到什麼待遇完全沒有關係。
目前只想到這三種幫兇模式,算是我臨時瞎掰的,算了,反正都是感想,隨便打一打就好。
《結語》
其實還有一種不算幫兇但是不好的模式,那就是「又沒有犯法」!兄de~要知道犯法的條件是被發現不是做了法條不允許的事情啊,法條叫你不能違規停車你照辦了嗎?沒有阿~就覺得反正大家都停在這有什麼關係?也有人說,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我是覺得法律是秩序的底下,道德是提升秩序水準的條件,在團體社會中總有各式各樣的秩序,他的重點是維持穩定,當然也有些規定看起來維持穩定,但其實在壓抑一些事情,當事情爆發的時候這些規定就完全不是穩定秩序了,所以規定不代表全都是維持秩序,而是維持秩序需要規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