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用了這個老套的開場:前天半夜,我夢見你了。
隔天分毫不差的,蘭若無其事地這麼說了:我聽說啊,他離婚了。
四年,提筆寫你,差不多夠遠。遠的我再也不記得你的面龐輪廓,不清楚你的住處工作、遠的共同朋友都把你當一部叨叨絮絮的電影、遠的我能夠放心想起這個不爭的事實:我們畢竟一起走過一段,不對,半段的路。
那一年你很徬徨,四十左右的男人是不是都很徬徨?我只能猜測是不是一種對現實的迷離,對胸中大志又近又遠的惴惴不安,和對身邊親友緊密的疏離?我遇見你的夜晚,你的眼裡中滿了湧動的不安。我像宇宙中迷走的天體,很快被帶到你悲傷的重力場中。
你的生活在另一個星球,我不嘗試理解你。日日我在我的星球上看朝陽出昇,看一百次日落。我猜你並不喜歡這種專注地凝視,我猜你不喜歡玫瑰花。只是你買過一杯星巴克的玫瑰拿鐵。
在窄小且人群密度大的工作環境中,要找你特別簡單。也特別難。我記得你微笑勸戒過幾個孩子、我記得你在同歡晚會中唱了告白氣球,除此之外,我對你一無所知。真好笑,我能說起來的寥寥無幾。偶爾我會想奮力剝除星球外的大氣層,再靠近你一點。只是偶爾,也好像不必。
你曾為我哭過,你說:能不能再多相信你一點。我當時沒說,現在永遠不能說了:距離或許不會產生美感,但距離保護我們的日常生活繼續在航道中行進。那個被日光注滿的樓梯間你焦急等待我的面龐,已經是我們最近的距離。
我要搬家了。你的座標如今指向何處?或許我可以寫一封信給你,不附回郵,只談天氣。
我在時間的夾縫與地域的交錯為你祈禱,願你不亂於心,願你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如此,安好。
或許此生不再寫你。
如若相逢,談笑風生不動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