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得罪哪個民進黨大老,一次用四條罪名告我...
組織犯罪條例、違反選罷法、誹謗、妨害名譽....
這年頭說真話真的很難,至少明天就知道誰告我了.....
還記得TVBS有個記者因為採訪爐渣所以被關切了,該記者說:
2020/8/20
第一次在直擊濫倒現場時
逃。不。了。
第一次在拍完兩小時不到
馬上輾轉接到「關切」新聞電話
把你查得清清楚楚
攝影賢熺都難免心生恐懼
這股無形壓力層層疊疊
"意圖搓新聞"一直持續到錄影前
「民代業者勾結、根本不敢抗議..」各縣市角落都有這樣的悲嘆,當地居民眼神是恐懼更是無奈,「出聲有什麼用,到時倒楣的都是我們」
2020/8/31
說不怕是騙人的,連在大媒體公司上班的記者都可以被要到私人電話進行關切,用訴訟的方式來要到個資,不就只能活在恐懼當中!那麼更別說一般的市民朋友了.....
在此發表不自殺聲明(此聲明包含我的親朋好友們都適用):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謹此宣告,絕不自殺,絕不發生意外。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近期至未來五十年之人生規劃都已妥當,交友廣闊,身無隱疾,且家中尚有老父老母需奉養,絕無任何自殺輕生之意圖。近期也未規劃前往外地旅遊踏青,生活作息正常,更無機會接觸木炭、毒藥、槍砲彈藥等危險管制物品。
本人並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更不會有服用過量的問題。
本人強調個人不酗酒也不吸毒。
。本人近期嚴守其身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例如:
1. 開放性水域以及偏郊積水攤
2. 任何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開車或騎摩托車之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本人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居家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本人絕對不在家中置放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睡覺前會關閉大量耗能電器,僅保持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若本人被發現死亡,且現場無外力及打鬥掙扎痕跡,如在車內房間等等隱蔽場所,絕非本人自殺。
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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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市民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我汪叡聖就是會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