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酸是我這篇的總結,不是保費太高,是一份火地險,來來回回要處理3次。
每份房貸,債權銀行會要求要有「住宅火險」「地震險」,這保單結合在一起就稱為火地險。
用GOOGLE下關鍵字「火險」「地震險」會有一連串的比較文,有當年的比較就好好讀個2~3篇確認,確認什麼?對我來說即是保費,這種保險各家內容大同小異。
辛酸點是,國○網站上,因為去年保險資料在這,就是瞄一眼,稱為速讀式抓關鍵字,一路點「續保」,就以為網路萬能,不用走馬路。
竟然,就在正本到達債權人後,來了電話催加保金額,意即:網站投保時,保險金額沒確認到,現在債權人(銀行)說「火險保險額」足足少了100萬左右喔。
電子信箱中出現兩份文件,程序是簽名「批改單」「繳費單」再回覆。
辛酸點再加一點是,當初電話裡客服說350萬,我也再度回問是一定要350萬嗎?他說對。烏龍就在這發生了。
隔一天,應該是正本又到達債權人那裡(銀行),電話又降臨,是要「357萬喔!」我哈哈一聲,「我聽那天的那個人說是350萬耶…」「不能低於350萬喔,只能高保,不能低保,還是你的業務有電話嗎?我這邊聯絡」「能不能明年再加回去(自己以為的方法)」
再度跑一樣程序,簽名「批改單」「繳費單」回覆。
心中劇場倒轉回第一次簽繳費單時,保費比去年便宜150元左右,還暗自高興,這是優惠價嗎?老客戶之類,或是像汽機車強制險,沒出險就會隔年降保費。
忍不住問了客服「這個保險金額哪裡可查閱?我前年金額303萬沒問題?!」「這是依所在縣市、再配合坪數,產業工會有公式可以算,109年有提高保險額度,但保費不變,所以才會是357萬…」
長知識了,社會上各行各業有專精。
期盼下次,不須要再處理這種事情來回3次了呀!
這事,我把過去的保單拿出來細讀內容了,摘要一下【給付】有什麼。
【財產損失、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用、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生活不便補助金、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住宅玻璃損朱、地震損失給付、臨時住宿費用、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費用】
其中第二章第二十條火災保險,【承保事項】較讓我意外,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及其配件之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煙燻、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竊盜】
注意到了嗎?遭小偷也算在火險內,飛機墜落(之前阿帕契掉落民宅)、罷工暴動也算。
長知識了,希望你我都不用到這個保單來出險,備而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