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0年以前,投資不動產是社會精英及權貴階層的權利。這一現象直至時任總統艾森豪(Dwight D. Eisenhower) 簽署了新投資法案,一種以產業為基礎投資工具,並結合股票投資特點的配息產品——REIT。大宗不動產的遊戲規則才被打破,平民也有能力投資價值不菲的不動產。
感謝艾森豪總統簽署Reit法案,沒有他簽署,Reit也許就無法問世了
運用一些想象力,將造價數十億的不動產當成樂高,而每個樂高組件都是可以單獨分拆售出,但出租就必須以套裝方式出租,這就是Reit最簡單的解釋。這種概念問世後,不動產投資也不再是權貴的特權了。
將不動產當成樂高分拆後出售,就是Reit的基礎,這樣的概念似乎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卻是千真萬確。Reit由美國創立,也有不少地區的交易所也尾隨這種製度。當然這也包括臺灣交易所。
根據維基百科,臺灣交易所也有數支Reit分別是,富邦一號(01001T)、國泰一號(01002T)、新光一號(01003T)、富邦二號(01004T)、國泰二號(01007T)、圓滿一號(01009T)及樂富一號(01010T)。換句話,只要投資上述的Reit,就能擁有租金收入了。
不過,臺灣交易所的Reit流通量並不算太高,且旗下不動產主要是以臺灣資產為主,吸引力有限,所以應該考慮投資外國Reit。
根據《戴德梁行與中國房地產業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發布的一遍報告,亞洲Reit三大重鎮為日本、新加坡及香港。其中,新加坡Reit又最為國際化,因為新加坡超過40家Reit,80%的Reit資產在海外擁有資產,甚至外國公司直接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以追求最大的曝光度。換言之,投資新加坡Reit就等於可以獲得海外不動產的租金收入了。
如何投資新加坡Reit,這個就看下個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