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發佈新聞,有關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創新”)執行董事向心及替任董事龔青所涉共諜案,臺灣高等檢察署就臺北地方檢察署(“臺北地檢署”)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要求臺北地檢署針對澳洲司法互助事宜續查“共諜”案。對此,中國創新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日發佈公告,直言極不理解。
臺灣高等檢察署此番決定,讓“劇情“波譎雲詭、一波三折,增加炒作熱點。可惜,未給看官們留下意味深長的懸念,反而讓人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板上釘釘的事實是:在臺北地檢署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已清楚說明經過二年偵察及反復查證後,不但向澳洲提司法互助遭到拒絕,而且完全找不到向心夫婦是共諜的證據。因此,在去年11月12日作出不起訴決定。那麼,臺灣高等檢察署繼續訴求澳洲政府司法互助,又有何意義呢?叫人如何理解?難道是為再次尋求拒絕?為何還繼續尋找藉口將向心夫婦扣在臺灣?
誠然,此「共諜案」編劇的卓越才華、巧妙心思,若放在劇院或舞臺上,那是對璀璨藝術的貢獻。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滿是無理取鬧、蠻狠殘暴的意味,是對人權活生生的傷害與虐待,更是對臺灣司法正義的踐踏與侮辱。 本案中向心夫婦銜冤負屈兩年有多,在臺形同軟禁,還被莫名加告洗錢,被演“共諜”擔心“共區”資金安全之鬧劇,飽受財務損失與精神折磨。
農曆新年在即,在華人世界裏,“回家”二字始終牽動著千門萬戶的思緒。回家,隱含著濃濃的鄉愁與祈盼,是血脈相承的掛念與難以言表的喜悅。疫情當道,給千萬遊子的歸家路平添障礙。而更讓人寒心的,是臺灣某些不齒的政客人為地為渴望回家的人製造障礙。世風日下,為何“回家”變成一種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