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週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快篩陽視同確診」本週開放適用於符合資格之民眾。日前產險公會仍未公布防疫保單對於「居家隔離」、「確診者居家照護醫療行為」相關之理賠指引,而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於昨日(5月23日)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最快會於本週完成督促產、壽險公會於5月底前訂定「理賠指引」。
詠瑜在此呼籲,對於下列情事,請金管會善盡監督之責任,以確保保戶與產險公司所簽訂之契約權益,在契約自由、對等公平原則下受到完整保障。
1.產險公司已完成核保之保戶,請務必確認保險公司在保戶有理賠需求時,依約承擔理賠責任。(誠信原則)
2.對於已完成核保之保戶,保險公司得依法承擔風險,不得無理由退保。
3.產險公司對已收受保費之保戶,應視為「不要式契約」之構成要件,視保險公司已核保。
4.務必仔細督促產、壽險公會於訂定理賠指引時,依法制定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