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艾美以繳學費為理由跟奇奇借錢,並承諾下周領薪水會還錢,結果借到錢後艾瑪當天就拿去夜店花光了,甚至連約定好的發薪日都過了許久,艾美也還是沒有要還的意思,奇奇因此覺得自己上當受騙,怒告愛美詐欺罪,但在這種情況下,奇奇能成功以詐欺罪起訴艾美並拿回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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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才會構成詐欺罪?
詐欺罪的成立有一定的條件,如果對方單純欠錢不還、或是還不出來,是不太可能構成詐欺罪,因為在法律上艾美必須是「以不法意圖來騙你,你上當後拿錢給他」。只要沒有滿足以上要件,就很容易被歸類為一般的
金錢糾紛,或是
投資糾紛的範疇,而報案時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對方的詐欺意圖,很容易就被歸類在以上的民事糾紛,而非警方受理範圍的
刑事案件,這樣民眾就只能摸摸鼻子自己想辦法處理。
為何證明詐欺罪不容易?
詐欺罪有個很重要的原則,「對方無法辯稱事後反悔」。如果艾美沒繳學費是事實,但是借到錢後卻拿去夜店花掉了,且艾美下個月領薪水也是事實,只是領完卻沒拿來還你,那他就能辯稱當初沒打算騙你,只是事後沒有履行而已,要成立
詐欺罪,就必須證明
借錢的當下就不打算繳學費,但這種事對方不可能親口承認,大多還能用事後改變心意來蒙混過去。
雖然警察不可能願意幫忙處理這種事,但如果欠的金額夠大,
律師其實有很多戰術可以協助,像是利用資訊不對等的方式,寄送一些如
存證信函等文件,利用心理戰術讓對方擔心自己受到刑罰而和解還錢。
要如何證明詐欺罪的存在?
如果一開始借的理由無法證明為真,成立的機會就很大,比如艾美說要去繳學費的當下,其實學費已經是付清的狀態,那他就無法辯駁是改變心意,因為根本就已經不需要繳了、或是艾美向你保證下個月領錢會還,結果艾美根本沒有薪水可以領,這時就很好證明艾美是有意詐騙!因為艾美的理由在客觀上
並不存在。因此只要借錢的理由,或是承諾你會還的方式,任何使你相信而拿錢給他的理由本身就不存在,對方就很可能成立
詐欺罪了。
告贏了不一定能拿回錢
告贏了不一定就能拿回錢,所以更要以刑事處罰的壓力,逼迫對方主動
和解還錢,如果是以
民事求償的方式,透過法律逼迫對方還錢,就要小心
對方脫產讓你拿不到錢,通常專業律師為避免這類情況,都會是先協助當事人
聲請假扣押或其他程序,盡可能避免對方有時間搞這些小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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