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a和男朋友談了三年時間,他們之間差距很大,大到難以逾越,所以在小a和男朋友過完第三個生日之後提出了分手。分手之後男朋友如出一轍,拼命的挽留,經過一個月左右的拉扯,小a同意了男朋友的挽留。只是沒有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們再次分手,雖然再次分手男朋友還是一樣的挽留,但小a這次下定決心分手,沒有再回頭。
大概過了半年之後,和小a坐在一起吃飯,又提起往事。問她:當初你們複合了,為什麼又分手了呢?小a說:我們畢竟談了三年,三年時間男朋友的確付出了很多,可我自己也同樣付出了很多。實際上我早就想離開他了,在他的身上實在看不見未來的希望。當我和他提出分手的時候,我以為自己下定決心了,可是他挽留我的時候,我發現我動搖了。我不甘心,因為我付出了很多,我不希望我過去的付出打水漂,所以我再給他一次機會。只是給了機會,我以為他會珍惜,但他沒有,他一直認為只要把我哄回來就好了,什麼都能解決。橫跨在兩個人之間的差距,始終沒有被認真對待以及得到過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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