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站著借人錢,跪著求人還錢。債權保障系列 / 本票篇:常見疑難解答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筆者之前已就如何開立本票、如何聲請本票裁定、本票債權的消滅時效等問題,重點提示與解說,只要花點時間看完,就能掌握本票的基本概念。本篇將就實務時常碰到之「疑難狀況」提供實用解答,幫助大家將心力放在追討欠款,而不是浪費時間上網找答案。
聲請本票裁定可以追討利息嗎?利率多少?如何起算計息日?
債權人聲請本票裁定除了票面金額外,依法可一併請求利息喔!《票據法第97條與第124條》。
1.發票人開本票時,有約定利息的情況《票據法第28條》:
  • 利率有約定依約定,未約定,依「年息百分之六」計算。
  • 利息起算日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自「發票日」起算。
2.發票人開本票時,未約定利息的情況:
  • 若該本票未記載到期日,以提示日為到期日,故得請求「提示日」起算之利息,並依年息百分之六計算利息《票據法第66條第1項、第97條第1項第2款與第124條》
  • 若該本票有記載到期日,故得請求「到期日」起算之利息,並依年息百分之六計算利息《票據法第97條第1項第2款與第124條》。
聲請本票裁定可以一併請求發票人賠償違約金嗎?
答案是【不行】喔!
  1. 書局販售的空白本票,很多都有違約金欄位(參考附圖記載),但票據法關於本票的規定並沒有包括違約金,所以聲請本票裁定,不能一併請求發票人賠償違約金喔。
  2. 執票人可依開票當時,雙方具體約定的條件與內容,另向發票人起訴請求違約金。
如果本票「到期日」誤填在「發票日」之前,如何決定到期日呢?
到期日是用來決定本票三年請求權時效與利息的起算日,邏輯上,既有填寫到期日一定會在發票日之後。如果發生到期日誤填載在發票日之前,實務上,會視為沒有填寫到期日,易言之,視為見票即付的本票《參司法院70廳民一字第 649號函》。
發票人簽發本票後死亡,可否向發票人的繼承人聲請本票裁定?
答案是【不行】喔!
  1. 票據法第123條明白規定只能對「本票發票人」聲請。所以,發票人簽發本票後死亡,無法向發票人的繼承人聲請本票裁定。
  2. 依繼承法理,發票人與債權人的債務關係仍由繼承人承受,債權人可另向繼承人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此時,本票即可作為起訴的證據使用。
聲請本票裁定要向哪個法院聲請?(參考附圖說明)
  1. 本票上有填付款地,應向「付款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2. 本票上未填付款地,就向「發票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通常在發票人名字後面所寫地址,法院皆會認定是發票地。
  3. 本票上未填付款地與發票地,就向已知的發票人住所地或營業所在地法院聲請。程序啟動後,法院會發函給聲請人命查詢與陳報發票人戶籍地,聲請人就拿法院公函與身分證就近向戶政事務所查詢即可。查詢結果,發票人戶籍地在其他法院轄區,則收狀法院會主動移轉給管轄法院受理。
柯俊吉律師事務所
02-27068809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1號8樓之3
律師,為圓滿解決衝突,COSPLAY / 角色扮演是必備絕活,扮演什麼?怎麼扮演?律師與角色之間如何共處,才不會人格分裂,柯俊吉律師分享執業多年以來的體驗與故事。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拿到本票不等於拿到鐵票,若不小心超過本票債權的請求時效,債務人是可以拒絕清償的。法律不保障在權利上睡著的人,了解本票債權的法律時效,以免將來麥哭無眼屎。 本票債權的消滅時效有多長? 答案是【三年】。 到期日欄位:請參附圖紅色標示1。 發票日欄位:請參附圖紅色標示2。
律師就是鋼琴調音師,來回穿梭在「情感」與「理智」兩台音色截然不同的鋼琴間,努力將兩端頻率調成一致,讓現實稱作家事法律案件,人們形而上詮釋稱作『前生相欠債』的罣礙,得以圓滿解。
上一篇,重點說明「如何請債務人開立有效本票」。債務到期,債務人神隱不還錢,接下來該怎麼辦?債權人可拿本票向法院申請核發「本票裁定」,取得裁定後,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受償,本篇將重點說明申請本票裁定之流程、要件、費用與注意事項,協助讀者順利取償。 什麼是本票裁定? 繳費方式:
債務人需錢孔急時,頭低的比海平面還低,等到還錢時刻,任何沒法還錢的理由,堂而皇之給你扣上逼人太甚的大帽。本系列將逐項介紹法律上實用的債權保障工具,讓您兼顧人情之餘,也能保障自身權益。
買方同意下斡旋金請房仲協助議價,究竟該給多長斡旋期限為宜? 斡旋期間,買方可以撤回斡旋嗎?撤回斡旋有什麼法律風險應該注意? 本文重點整理之。
買方想透過仲介找房子。仲介替其找到心儀房子,但屋主開價過高,雙方價格 沒有共識,仲介建議買方出一筆斡旋金,以示買方購買誠意,再由仲介去協調 議價。請問斡旋金是什麼呢?請房仲去斡旋議價有什麼法律眉角應該注意呢?
拿到本票不等於拿到鐵票,若不小心超過本票債權的請求時效,債務人是可以拒絕清償的。法律不保障在權利上睡著的人,了解本票債權的法律時效,以免將來麥哭無眼屎。 本票債權的消滅時效有多長? 答案是【三年】。 到期日欄位:請參附圖紅色標示1。 發票日欄位:請參附圖紅色標示2。
律師就是鋼琴調音師,來回穿梭在「情感」與「理智」兩台音色截然不同的鋼琴間,努力將兩端頻率調成一致,讓現實稱作家事法律案件,人們形而上詮釋稱作『前生相欠債』的罣礙,得以圓滿解。
上一篇,重點說明「如何請債務人開立有效本票」。債務到期,債務人神隱不還錢,接下來該怎麼辦?債權人可拿本票向法院申請核發「本票裁定」,取得裁定後,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受償,本篇將重點說明申請本票裁定之流程、要件、費用與注意事項,協助讀者順利取償。 什麼是本票裁定? 繳費方式:
債務人需錢孔急時,頭低的比海平面還低,等到還錢時刻,任何沒法還錢的理由,堂而皇之給你扣上逼人太甚的大帽。本系列將逐項介紹法律上實用的債權保障工具,讓您兼顧人情之餘,也能保障自身權益。
買方同意下斡旋金請房仲協助議價,究竟該給多長斡旋期限為宜? 斡旋期間,買方可以撤回斡旋嗎?撤回斡旋有什麼法律風險應該注意? 本文重點整理之。
買方想透過仲介找房子。仲介替其找到心儀房子,但屋主開價過高,雙方價格 沒有共識,仲介建議買方出一筆斡旋金,以示買方購買誠意,再由仲介去協調 議價。請問斡旋金是什麼呢?請房仲去斡旋議價有什麼法律眉角應該注意呢?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票,一張簡單的票據,卻在商業交易與私人借貸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無論是企業之間的大額交易,還是親友之間的資金往來,本票常被視為保障債權人的有力工具。然而,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問題便接踵而來,例如:「本票裁定後,對方沒錢怎麼辦?」 在法律上,本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做出的無條件付款承諾,但其法律效
Thumbnail
上一篇文章提到本票裁定的流程說明,要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來幫助追討債權 如果想要自己處理的話,最簡單的方式是在司法院提供的書狀範例中下載範本 (https://www.judicial.gov.tw/tw/dl-50383-d170c2ef8f6740a39e7d8ee030b9f73c.h
Thumbnail
可能包含敏感內容
《金錢借貸是常常發生在生活週遭,或自己也有可能遇到,有時候基於一個情份在自己能力範圍盡可能的幫助,但就怕有人濫用了這份情,所以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這之前好好保護自己。》 許多人會用「 本票 」來擔保債權。如果本票到期後,債務人還是沒有清償債務、或者債權人(執票人)提示本票請求付款而被拒絕時,可以跳過
Thumbnail
聲請本票裁定後,需等待裁定確定,拿到本票裁定正本和確定證明書後,可進行財產調查並聲請強制執行。若無財產可執行,可請求法院調查其勞保或保險,進行薪資或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扣押。
Thumbnail
本票裁定算是我國很常見的裁定,而欠債追討本票債權時,不少債務人會處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或債務人為了清償債務而處分自己財產。這時候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是「脫產」,法律上就會有一個問題: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Thumbnail
有學生問我:家中長輩保單因為欠債被法院終止與強制執行,可是長輩需要那張保單,可以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嗎?先來說這個問題背後的實務見解,即是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
Thumbnail
本票是一種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金融票據,主要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您因賭債被迫簽署本票,可以主張本票無效。本文介紹了證明本票無效的方法,以及後續的法律程序。
Thumbnail
本票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票據,用於保證債務的支付。它使債權人能夠在債務人未按時支付時,通過快速法律程序迅速回收債務。本票不需開庭,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查封債務人財產,從而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債務回收機制。
Thumbnail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的裁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但實際執行上仍存在挑戰。本文探討法院裁定的影響及主流見解。
Thumbnail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是能夠迅速實現執票人債權之追償工具。 但本票債權人應向哪個法院之民事執行處聲請執行本票債務人之財產?本票遺失了怎麼辦?本票裁定換發之債權憑證時效多長?這些本票裁定的常見問題,你是否充滿疑惑,但又找不到得你心的精準內容?阿洪(洪宗暉律師)在這篇幫各位讀者做了整理,快來看下去吧!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票,一張簡單的票據,卻在商業交易與私人借貸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無論是企業之間的大額交易,還是親友之間的資金往來,本票常被視為保障債權人的有力工具。然而,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問題便接踵而來,例如:「本票裁定後,對方沒錢怎麼辦?」 在法律上,本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做出的無條件付款承諾,但其法律效
Thumbnail
上一篇文章提到本票裁定的流程說明,要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來幫助追討債權 如果想要自己處理的話,最簡單的方式是在司法院提供的書狀範例中下載範本 (https://www.judicial.gov.tw/tw/dl-50383-d170c2ef8f6740a39e7d8ee030b9f73c.h
Thumbnail
可能包含敏感內容
《金錢借貸是常常發生在生活週遭,或自己也有可能遇到,有時候基於一個情份在自己能力範圍盡可能的幫助,但就怕有人濫用了這份情,所以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在這之前好好保護自己。》 許多人會用「 本票 」來擔保債權。如果本票到期後,債務人還是沒有清償債務、或者債權人(執票人)提示本票請求付款而被拒絕時,可以跳過
Thumbnail
聲請本票裁定後,需等待裁定確定,拿到本票裁定正本和確定證明書後,可進行財產調查並聲請強制執行。若無財產可執行,可請求法院調查其勞保或保險,進行薪資或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扣押。
Thumbnail
本票裁定算是我國很常見的裁定,而欠債追討本票債權時,不少債務人會處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或債務人為了清償債務而處分自己財產。這時候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是「脫產」,法律上就會有一個問題: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Thumbnail
有學生問我:家中長輩保單因為欠債被法院終止與強制執行,可是長輩需要那張保單,可以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嗎?先來說這個問題背後的實務見解,即是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
Thumbnail
本票是一種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金融票據,主要用於償還債務。如果您因賭債被迫簽署本票,可以主張本票無效。本文介紹了證明本票無效的方法,以及後續的法律程序。
Thumbnail
本票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票據,用於保證債務的支付。它使債權人能夠在債務人未按時支付時,通過快速法律程序迅速回收債務。本票不需開庭,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如查封債務人財產,從而提供了一個有效的債務回收機制。
Thumbnail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的裁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但實際執行上仍存在挑戰。本文探討法院裁定的影響及主流見解。
Thumbnail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是能夠迅速實現執票人債權之追償工具。 但本票債權人應向哪個法院之民事執行處聲請執行本票債務人之財產?本票遺失了怎麼辦?本票裁定換發之債權憑證時效多長?這些本票裁定的常見問題,你是否充滿疑惑,但又找不到得你心的精準內容?阿洪(洪宗暉律師)在這篇幫各位讀者做了整理,快來看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