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

含有「本票」共 49 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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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啟事:本文內容之人、事、時、地、物皆和「現實地球世界」無關。文章內容可能涉及性、犯罪、暴力、爭議性議題。 令人想像不到的事件,或許你我周遭正在發生,因此吾人不可不慎,必須時時心存警惕。 每一則事件,背後皆有一個發人省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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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獵犬-avatar-img
2025/08/07
其實只要遇到法律或大額金額問題,絕對不要懶,只打電話,一律要求到對方公家機關的辦公地點詳談,只要不願意的,就是詐騙……
創文者雪源-avatar-img
發文者
2025/08/07
嚴肅獵犬 沒錯~~或者也可以打165反詐專線查詢真偽喔 😊
本篇文章透過真實醫療現場的案例,探討醫院要求欠費病人簽立本票的法律效力與風險。文中結合《票據法》第123條與《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18條等規定,深入解析本票裁定的執行特性、債務人異議之訴的救濟機制及雙方舉證責任的分配,提醒讀者:本票本身就是一張效力極強的「執行名義」,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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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因資金需求透過LINE聯繫自稱貸款專員者,對方要求簽署貸款契約與本票後卻未撥款,隨後更憑空填寫15萬元違約金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律師主張合約欠缺實質貸款合意、條款顯失公平,最終法院判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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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不還,我選擇問我的 AI 該怎麼處理。從確認本票效力,到查詢對方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我記下整個過程,希望有一天如果你也需要,不會覺得孤單——當然,我更希望你永遠用不上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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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AI 應用內容
#對話#本票#聲請
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分享:當事人簽署代辦合約及本票後反悔,業者要求支付違約金。律師團隊主張合約為定型化契約且違約金約定違法,成功讓法院認定合約無效,業者無法以本票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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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李先生是一名建材商,長期與王老闆的建設公司合作。某次,王老闆因資金調度需求,向李先生借款500萬元,並開立一張本票作為還款憑證。李先生見本票載明「見票即付」,且王老闆親筆簽名,便放心地接受,未多加確認細節。 一年後,王老闆的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李先生決定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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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本票裁定後,債權人需以書面方式聲請強制執行,並註明執行標的。執行標的可包括土地、房屋及其他資產。利用AI工具協助自己撰寫書狀,通過正當法律程序,最大程度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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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人的忽略了! 取得本票裁定後6個月內,要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否則依民法第130條,前面「聲請本票裁定」的請求視為不中斷時效!
本票,一張簡單的票據,卻在商業交易與私人借貸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無論是企業之間的大額交易,還是親友之間的資金往來,本票常被視為保障債權人的有力工具。然而,當債務人無力償還時,問題便接踵而來,例如:「本票裁定後,對方沒錢怎麼辦?」 在法律上,本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做出的無條件付款承諾,但其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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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限定
有朋友問借錢給別人,請債務人簽本票還是去公證好?我說:小孩才做選擇,當然全都要。朋友說:如果要求債務人簽本票又公證,債務人應該不願意,如果只選一個,那要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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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