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背景 爺爺、奶奶(高齡90歲)有 4 個小孩(甲乙丙丁),4 個小孩又分別有 3 個子女(即孫子,共 12 位,A~L)。 爺爺、大哥甲及小弟丁已於多年前身故。 繼承系統表如下圖: 繼承系統表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