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美國倒閉的銀行都是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KPMG查核,剛好財經人本身是會計背景,持有會計師執照,也待過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所以今天就來說說BIG4
會計師事務所在幹嘛
在財會相關領域的讀者應該都知道會計師事務所,尤其是在上市櫃公司的話,應該大部分都聽過大名鼎鼎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BIG4)。四大分別是Deloitte、PwC、KPMG、EY,在台灣也分別都有聯盟所,Deloitte是勤業眾信,PwC是資誠、KPMG是安侯建業,EY是安永。全台灣有點規模的公司,或是想要IPO的公司,大概第一首選都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除了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還有其他中型事務所,例如BDO(立本)、Grant Thornton(正大)、Crowe(國富浩華)等等。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就更不用講,多到數都數不清。
那所謂的國際聯盟例如四大,是國外的公司嗎?完全不是。首先,各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型態不一樣,台灣大部分事務所都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當然也有法人事務所但比例甚低),所以嚴格來說不算是公司,只能算是合夥行號。第二,會計師事務所都是在當地的事務所向國外的總部申請加盟,通過以後可以享用國際的資源和招牌,但是服務水準、人員召聘、負擔的責任等等都是由當地的事務所自行負責。所以雖然聽起來好像是國際型的公司,但實際上也就是用那個招牌而已。
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範圍,除了大家常聽到的查帳、稅務以外,還有記帳、財務顧問、企管顧問等等,甚至還有新興議題的ESG顧問和合作的法律事務所。事實上,會計師事務所是很多樣化的服務提供者,只是大部分收入來源還是審計和稅務,除了Deloitte有大量的顧問服務收入。
會計師事務所的來源也從傳統的會計本科系畢業生,逐漸轉變為商學院畢業生,甚至非商學院的畢業生,例如基礎建設顧問或是再生能源顧問,就會找工學院或是資訊背景的畢業生加入事務所。
為什麼這麼多問題查不到
回到近期常常被大眾詬病的問題,會計師事務所為什麼許多問題沒辦法找出來,甚至會出具錯誤的報告?
美國銀行業其實已經不是Big4第一個出包的地方了,先前的英國監管機關也重罰英國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台灣也出過博達案等事務所被重罰的案子,甚至更之前的美國Enron,更是導致當時最大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倒閉,讓Big5變Big4,也讓美國通過法案成立專門的事務所監管機關(PCAOB)和加深對事務所的覆核以及控制。
撇除稅務、記帳等其他服務,事務所在執行審計服務時,通常會由合夥人指派案件經理組成查帳小組,小組內會有比較資深的查帳員擔任領組,再搭配其他比較資淺的查帳員進行實地查核。查核時,主要就是依據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對公司的財務資訊進行驗證,例如美國就是使用GAAP和GAAS,台灣則是IFRS和審計準則公報。而這些準則的重點在於,過去的歷史資訊是否真實的揭露在公開資訊(例如財報),以利資訊使用者(例如投資人、主管機關和社會大眾)進行判斷。而這個重點就跟目前社會大眾對於事務所應該要事先抓出風險的預期出現落差。
首先,事務所對於查核的風險評估,大部分都是基於過去財務資訊相關的風險,包含有沒有舞弊、有沒有錯誤、有沒有倒閉可能等等,但是對於未來事件的爆發,例如矽谷銀行突然的擠兌,事務所是沒有辦法進行風險評估的。這種未來極端事件理論上應該是由銀行內部的風險部門進行壓力測試等評估,以及金融主管機關的定期監督去揪出問題。
其次,就因為查核依據是會計準則和審計公報,如果公司提出的證據和資訊完全依造會計準則處理,而事務所也完全依照審計公報進行查核,那麼就當然會出具無保留意見(也就是安全過關)。那公司如果利用會計準則的漏洞(還真的有)進行操作,事務所大部分都只能請公司注意,不一定都能上交到主管機關例如金管會,請主管機關進行檢查。
除了以上兩個問題,還有會計師本身市場競爭以及人力的問題,例如以下兩點:
第一,會計師是個供多於求的市場,而且每個會計師對風險的容忍度不同,如果客戶的資訊無法說服會計師,客戶往往會改成威脅降低公費(也就是事務所的收入),或是更換會計師。看在業績壓力的面子上,多數會計師最後還是會妥協,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第二,事務所為了壓縮成本,都會將人力資源精簡到最低限度。撇除台積電、鴻海這種等級的公司,其他的一般上市櫃集團,常常查核小組才不到十個人,查核時間更短短不到一個月,而且查核小組還同時要作好幾家集團查核。這種條件下,上級要求馬上將整個集團的財務資訊全數查核完畢並給出意見,在權宜之下當然是抓大放小,選擇性檢查。
其他還有許多問題不勝枚舉,例如客戶的誠實程度、交易複雜程度、資訊及財報編制水準等等,實務上真的是很難做到社會大眾預期的程度。
會計師事務所還有公信力嗎
以上當然不是幫事務所脫罪,轉換到產業後,財經人常常也覺得事務所交出來的東西品質堪憂XD
財經人想表達的是,事務所仍然有它的價值,不應該一昧的否定,當今天事情發生時,到底是不是事務所該背的鍋,應該仔細去探究背後的原因。舉例來說,震驚台灣的博達案,在查核時後就應該發現的掏空卻沒有發現,事務所當然就難辭其咎。但是換成矽谷銀行的倒閉案,如果查核當下真的是沒有發現持續經營的問題,現金流和資本適足率等指標都符合規範,那後續突然發生的恐慌性擠兌,就真的不該讓事務所背這個鍋。
一般社會大眾在解讀財報時當然看不出財報的品質,也無法知道查核的仔細程度,所以理所當然認為事務所應該要負起責任。但事務所真的不是全知全能,有些鍋真的不是事務所該背。而且財報只是提供大眾判斷的其中一項工具,不是唯一指標,一定要搭配其他資訊來源自己做綜合判斷。
最後,事務所真的是很累,希望大家可以體諒低薪血汗的查帳員,要罵就去罵那些坐領高薪又不做事的合夥人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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