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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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敏之,影像來源: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張敏之,影像來源: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1948年,山東流亡學校師生因共軍進攻,輾轉經青島、上海、杭州、湖南抵達廣州,後在陳情與協調後,超過五千名(有些口述記錄提到七千或八千餘人)山東流亡師生於1949年6月底至7月初,被送往澎湖、馬公島、漁翁島交由澎湖防衛司令官李振清安置。按各校校長在廣州與國防部、教育部、東南長官公署研擬的安置辦法,17歲以上的學生須接受軍訓,但准許保留學籍,繼續完成學業,16歲以下的學生則進入「澎湖要塞司令部附設軍人子弟學校」就讀。

李振清原為陸軍第40軍軍長,1949年5月,第40軍在河南遭圍全軍投共,李振清急需兵源重建軍隊,遂片面撕毀「半訓半讀」的約定,以「抓兵」形式強制將這群山東流亡學生編兵。7月13日,部分學生在澎湖防衛司令部操場受編,過程中有不少未滿17歲的幼年生也被編入軍隊,此舉引起現場躁動,學生李樹民、唐克忠等人在衝突中遭到刺刀刺傷。此後,煙臺聯中總校長張敏之、第二分校校長鄒鑑與軍方的矛盾逐漸加劇,而當時張敏之寄予山東政要的書函也都遭到攔截。煙臺聯中學生孫序振曾在受訪中提到:

「得知師部將採強硬手段對付學生的幾天後,煙臺聯中總校長張敏之先生來到連上探視我們,當時我正在作壁報,高興地跑出來迎接校長。……張校長看到我們大哭,難過地安慰我們:『不要怕!他有槍桿,我有筆桿,我要到臺灣去告他們。』」

9月15日,張敏之被誘至澎防部拘禁,軍方隨即開始擴大逮捕師生,並透過刑求與不當逼供,逐步鎖定師生的人脈網絡一一羅織罪名,至11月初止,已有百餘名師生遭到牽連。受難者欒秉傑:「我因堅決否認,備受嚴刑逼供,先是遭到蔡培基以一尺餘長的繩子朝頭、頸、胸、背猛打,昏厥倒地後再以冷水澆醒,爾後將雙手反綁在後,雙腳不及地,吊掛在屋樑上。」「我與同學同囚關禁約二十餘天期間,共被吊二天一夜,三十六小時。除了遭吊掛,還受到三、四次過電的凌遲——將電線綁在兩根手指頭上,鞋襪遭除去,全身過電。過電霎時如大火焚身,髮絲如刺蝟般豎立,五臟六腑熾熱若火烤。」

楊從伯:

「我是最後一個被審問的,一進到房間就看到同學劉家才被倒吊起來,石頭壓在肩背上,還被過電,我跟主任劉含華上校說:『報告主任,我不是匪諜,我不曉得如何坦白?』他問我:『坦不坦白?』我說:『坦白。』……他們給我一份有固定格式的坦白書,上面共有十二條問題,我記得很清楚,最關鍵就是那第十二條:『你們的最高領袖是誰?』……最後才知道他們的用意,是要我們簽上張、鄒二位校長的名字。」

10月30日,近五十名山東流亡師生遭遣送至臺北的保安司令部,其中張敏之被控在1946年即被吸收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膠東區執行委員,領導煙臺聯中的「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鄒鑑被控擔任中共煙臺市黨部委員、煙臺「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主任,並陸續吸收學生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加入,七人於11月10日遭以「二條一」判處死刑,煙臺聯中第三分校校長徐承烈、教師周紹賢、學生孫仁山交保,教師季道章、蘇若冰遣返中國,其餘男學生被分配至內湖新生總隊,後編入陸軍第6軍服役,鄒鑑妻子崔紹萱、女學生李嚴萍、李寒梅、張靜然則送往綠島感訓。

王光耀曾在寄往香港友人的書信中抱怨:「有許多不自由的地方,起來反抗都被刺刀刺了起來,請願見李老鄉(即李振清)有濟南第一聯中兩位同學被刺。所刺在腳部與臀部,這全是李老鄉一手造成的……。」這些書信遭到查扣,致王光耀被控向共產黨洩漏軍情,同案受難者初福山後回憶:「其實我們都知道他並不是匪諜,他只是發個牢騷而已。」1949年12月11日,張敏之、鄒鑑、劉永祥、張世能、譚茂基、明同樂、王光耀遭押赴馬場町槍決,而學生王子彝、尹廣居則在看守所病歿。

初福山:

「在這個監牢裡,有兩個同學因為缺乏營養致死,先是王子彝,他本來身體壯得跟牛一樣,卻營養不良死了,而另一個同學尹廣居不久即不上他的後塵。叢蕃滋那時也很可憐,一個月沒有上大號,又無法瀉出來。」

1951年,國大代表談明華為煙臺聯中案伸冤,促使中央派員到澎湖調查,然而欒秉傑受訪時提到:「……覆審前,三十九師即警告我們要依軍方的說法陳述,否則,回隊後再秋後算帳。軍方除了語言威嚇,甚而覆審時也圍在外圈,用那銳利地眼神盯著我們,如此壓逼下,我們只得一一稱是,沒人膽敢翻供。」

時任陸軍副總司令的李振清曾說明:「當時有少數幹部,不明該批學生之性質,處事不免失當,有時引起反感,但終相信,此種現象必可於短期之內消除,且終能團結一氣,效忠國家。張敏之、鄒鑑等,為表示維護學生,討好學生,對於處理學生問題,態度不好,語多牢騷,則為事實,誣為匪諜似乎冤枉,處之死刑已屬過分。」惟此案受到當時的政治壓力,未能實質翻案,最後僅以「政府遷臺初定,如公然平反可能造成政府困擾」為由搪塞,對於山東流亡師生不當刑求逼供的軍職亦無一人受到刑責懲戒。

徵引書目
1. 許文堂訪問,鐘玉霞、簡佳慧、辛明芳、王景玲、周維朋記錄,《澎湖煙台聯中冤獄案口述歷史》(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年)。
2. 黃翔瑜,〈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臺灣文獻》,第60卷第2期(2009年6月)。
3. 黃端禮,〈讀國史館助修黃翔瑜的〈山東流亡師生冤獄案的發生及處理經過(1949–1955)〉〉,《臺灣文獻》,第68卷第4期(2017年12月)。
4. 〈張敏之等案〉,《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440000C/0040/273.4/1。

代誌無解決,正義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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