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23歲謝姓工人在FB「全聯消費經驗老實說」群組貼文,表示自己在9月18日買的台農雞蛋,10月7日過期,結果一打開裡面的蛋白變成綠色,蛋黃散開整個蛋都是惡臭。在巴西蛋醜聞背景下,此訊息被網友分享到批踢踢八卦版後更是在網路上迅速傳播。
台北市警迅速做出反應,於當日深夜傳喚謝到案,謝強調真的有買到臭蛋,也出示相關發票,只是「壞蛋」拍照後已丟棄,警方認為謝的證據不充分,無法證明是否真的買到綠臭蛋,依涉犯妨害名譽罪嫌火速將其偵辦。
有網友認為,依據疑罪從無原則,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證明當事人有作假散播謠言,否則應當視為無罪,而非僅因為懷疑就要求當事人必須自證清白。普通民眾在網路上討論食品安全話題,當局僅因內容對自己不利便動用公權力火速出警連夜查辦當事人,有如極權國家「不解決問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恐形成寒蟬效應,嚴重威脅到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