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盤點台灣十大離岸風電相關新聞,有時加註個人評析,跟大家做分享交流。

換新LOGO的經濟部。
簡報連結
[草案內容]
- 單一案場容量:第一序位獲配風場以900MW為上限,第二序位獲配700MW,其餘500MW,可額外增加容量100MW。(R3.1每案容量為500~600MW,有較大修改)。
- 總容量:以3GW為原則,每案額外增加的100MW不計入本期 3GW上限。
- 競比價格:上限2.49元/度、下限0元/度。
- 兩階段評比:資格標技術與財務能力平均分數達70 分以上、產業關聯分數達70 分以上;再來進行價格標評比。
註:技術能力的評選細項中新增「風場運維與共榮規劃」,而財務能力的評選細項「專案財務健全性」也會細看專案CPPA規劃。
- 行政契約:其中本次也一併公告行政契約草案文字內容,其中第19條爭議處理的條文內容有較大變動。
原則上此輪只會有5案獲配:
第一名900~1000MW
第二名700~800MW
第三名500~600MW
第四名500~600MW
第五名500~600MW
[產業關聯方案]
- 產業關聯項目:共 21項,項目與數量由開發商自選,每項有各自的配分,配分X比例會得到該項目的「得分」。
- 門檻:累計得分須至少達70分。
- 佐證資料:開發商與供應商合意之在地化內容協議書,開發商出具與供應商之間具法律效力之切結書(以取代合約或有條件合約)。
[時程]
能源署表示:
- 請業者在10月11日前提供意見
- 預計10月會再召開一次公開說明會,目標10月底前將政策定案公布
- 2024年3月至4月投標截止,5月決標(假設開發商需5至6個月備標期)
[各界反應]
當天會議不管是現場或是收看直播的觀眾,都滿踴躍提出問題。
開發商:
一些開發者在現場表示財務與技術能力除了資格審查外,在第二階段的評比也應納入,方能選出在財務與技術上有能力執行專案的開發商。
能源署公布風電3-2期選商相關草案 開發商:財務、技術也應納考量
也有一些開發商反應產業關聯項目應不限於草案公告的 21項,應納入更多項目。
供應商:
許多船舶、海事業者及公會在現場表示船舶製造使用等規劃不應刪除。
此外也有業者後續在媒體上發聲:
NGO也有發布聲明,希望將環境與社會指標納入評比項目。
針對經濟部能源署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二期機制規劃草案的意見
後續討論,我們十月繼續看下去。
R2風場進度
摘要:海能風場9月8日正式取得商業運轉許可。
摘要: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風場(900 MW )累計有近 85% 風機完成併網,離全數風機併網不遠矣。
Financial Close Reached for Taiwanese Offshore Wind Farm
摘要:中文新聞稿內容為海龍風場簽訂 1,180 億元的專案融資協議;而隔一周見報的英文新聞稿內容則是指海龍風場已達到融資到位的里程碑。
其他
摘要:環委名單終於公布,環評會議可以排程了。多個離岸風場環評會議也於10月第一周準備陸續召開。
摘要:其中和離岸風電相關的機關: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工業局改制為產業發展署,五署也在9月26日正式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