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講件好消息,有點不符合本專頁嘴賤的調性但還是必須講:很可能不久就要通過的《台北法案》稱台灣為 Nation,並且強調要維護台灣地位,協助台灣維繫邦交國——這個意思,根本就在明示台灣是一個有完整對外主權的國家。
加上之前的《台灣旅行法》、《國防授權法》、蘇嘉全接連訪問法國國民議會議長與美國眾議院議長⋯⋯這些態勢,是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呢?雖然不好妄下定論,但最近這一年來,台灣的國家地位確實獲得了飛躍性的進展,說不定根本、全面性影響台灣國家地位的事件不久後就會發生?這並非不可能。
但不好意思還是得稍微潑個冷水,研究過台灣獨立知識的各位朋友,應該都能明白 State 才是正式的國家法律用語,同時美國也還沒走到正式對台建交的那一步。同時容我補充一點,台灣關係法 35 週年(2014)時,美國國會開了一系列研討會等正式會議,裡頭稱呼台灣多半使用 Nation 這個字眼,因為這個泛稱相當清晰卻不牽涉法律爭議,所以這次將 Nation 入法雖然值得歡喜,但還有很工作需要努力啊!
明年就是台灣關係法的 40 週年,到時候美國必然有一系列的檢討與繼續調整,目前為止《台灣旅行法》(政治互信)、《國防授權法》(軍事互信)、《台北法案》(外交同盟)的動作之大,令有識者不得不對於國際局勢變化繃緊神經。
美國會發生什麼事情、世界會發生什麼事情?要回答這個問題絕不能侷限在台灣中國關係與台灣美國關係之中,太平洋的秩序、北約的平衡、能源供應、知識產權、貿易規則的一切重組,這些都是機會,但是唯有盡可能做準備才能度過風浪,抵達新世界。
重大的事業在推動過程中,幾乎會遭遇人們的不諒解與不支持,這是必然,台灣獨立更是一個複雜難明的巨大工作,這牽涉到台灣本身對內、對外的經營,儘管我們是一個實質的國家,但對國際爭取普遍、完整的主權,這是必須改變整個二戰戰後秩序、冷戰戰後秩序的超級任務,僅憑台灣人做不到,但是台灣人不能不在自己的位置上努力。
保持健康、努力求知、用心賺錢、積極參與政治,培養長遠健全的民主法治社會,經營強大有開創性的經濟體,博取國際友人的信任,這需要個人到全體的投入,同胞要團結,共勉之。
這是粉專值得紀念的第一篇國際關係文章。
原文發表於2018年9月8日 原文傳送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