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法律】割鳶嘴山拉繩害人墜谷? 妨害公務判4月

2023/12/04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鳶嘴山以險峻危崖聞名,是中部有名的天然攀岩場,林務局為了降低危險設置了很多拉繩。而去年10月驚傳有大量【拉繩被割斷】!!更有人也因為拉到斷裂的繩子摔下山!!

林務局檢查後發現有40多處繩子被割斷,經過山友們的努力指認出罪魁禍首,如今判決出爐,快來看看吧~


案件事實

王先生在111年8月9日、9月中旬某日,去鳶嘴稍來步道爬山,分別拿折疊刀割斷兩處引導繩,一個在鳶嘴稍來步道交岔處,另一個在鳶嘴山步道約27.3公里登山口上方之第2個峭壁下方。 

山友鄭先生111年10月29日去鳶嘴山爬山時,因誤拉已斷裂之引導繩,滾下山坡受傷。東勢林管處的公務員去現場會勘,才發現引導繩有被人刻意割斷的狀況。


被告說法


  • 王先生承認有割斷兩處引導繩的行為,包括「嘴山步道約1.5公里與稍來山支線27.3公里交岔處」、「鳶嘴山步道約27.3公里登山口上方之第2個峭壁下方某處」。
  • 是看到引導繩纏繞樹木,可能會影響樹木生長,才割斷繩子。


法院判決

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可以易科罰金。

2罪合併定應執行為有期徒刑4月,可以易科罰金。

扣案的犯罪用折疊刀沒收。


為什麼是妨害公務罪?

妨害公務罪章由7個法條組成,包括比較常見的妨害公務罪(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妨害投票罪、妨害秩序罪(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等。

發生意外的鳶嘴山、稍來山步道,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東勢林管處)負責管理、維護的,上面的引導繩也是林管處設置的,用來為登山民眾引導路線、避免迷路,也可以用來輔助攀爬。

王先生割斷林務局在鳶嘴山架設的引導繩,是破壞公物的行為,屬於【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是妨害公務罪章中其中一個犯罪類型

那如果路線上的引導繩是山友、一般民眾設置的呢?有可能構成【毀損他人物品罪】


為什麼沒有判「傷害罪」、「重傷罪」或「過失傷害罪」?

法院的判決指出,被告王先生割引導繩的時間,離墜谷山友鄭先生受傷時間已經超過1個月,難以確認二者的關連性。

再者,被告王先生承認割繩子的地點是在鳶嘴稍來步道交岔處,另一個在鳶嘴山步道約27.3公里登山口上方之第2個峭壁下方,鄭先生是在鳶嘴山步道登山口約1公里處墜谷受傷的,也難以確認因果關係。


筆者意見

  • 參考事發時的新聞,林管處調查發現,步道上的引導繩有40多處被人蓄意割斷,報警處理,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尋找目擊證人。依照判決所引用的證據,確實有包含兩位目擊證人的證詞。
  • 王先生恐怕是依照有證人目擊的部分,承認有割斷這兩處的引導繩,但沒有承認案發的「鳶嘴山步道登山口約1公里處」也是他割斷的,而法院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認定傷害罪,只能就有證據的部分判「妨害公務」了。


資料來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訴字第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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