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核電」攻佔媒體版面,政治人物又為了「核電」吵來吵去,但是吵到最後,還是沒有講清楚,他們口中的「核電」是屬於哪一種。其實核能運用有兩種,一種是「核分裂」,另一種是「核融合」(又稱「核聚變」)。兩種都是根據愛恩斯坦的質能方程式:
E = mc2
改變物質的質量進而釋放超級巨大的能量。
現在國際間所謂的綠電,指的是利用「核融合」原理產生電能。有不少大咖都努力推動「核融合」發電,其中最有名的人物之一就是比爾蓋玆。近期在【COP28】會議上極力推展的核電,也是「核融合」發電。
至於甚麼是「核融合」?甚麼是「核分裂」呢?
「核分裂」是原子彈爆炸的原理,而「核融合」則是氫彈以及太陽氫爆的原理。兩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核分裂」必須採用鈾-235或鈽-239核之類的高輻射性物質作為燃料,使用過的廢棄物(核廢料)仍然具有高輻射,核災的可能性及核廢料的貯存依然無解。
「核融合」則是屬於「氫能」的運用,是透過上億度的高溫加熱,讓氫或重氫(氫的同位素—氘或氚)等元素的原子核變成電漿狀態,使相斥的原子核互相依附,融合而成氦原子核和中子。其中氫、氘或氦並無放射性,而氚屬於低度放射性元素,在自然界也有存在,其β衰變只會放出高速移動的電子,並不會穿透人體,只有大量吸入氚才會對人體有害。
「核分裂」的代表作就是「原子彈」。二戰期間,美國於1945年8月,在日本投下兩顆原子彈,讓世人見識原子彈的威力。這兩次原子彈爆炸,造成廣島和長崎的城市基礎設施嚴重損壞,數以萬計的人因而喪生,許多人也受到輻射傷害。這一事件不僅對當地居民產生了深遠影響,還引起全球對核武器的恐懼和反思。
除了對「核分裂」武器的恐懼之外,利用「核分裂」之核能發電廠意外也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為它們涉及到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在過去的幾十年中,世界各地發生了許多核能發電廠事故,其中一些事故導致了大量的死亡和疾病,例如1986年的車諾比核事故和2011年的福島核事故。利用「核分裂」的核能發電廠,其安全問題需要得到全球的關注和解決。
臺灣地狹人稠,實在禁不起一次的「核分裂」電廠意外。在外國發生核事故,還有地方可逃;在臺灣發生核事故,你要逃到哪裡去?儘管某些專家主張意外發生機率非常低,幾乎等於零,但是眾所周知,事故一旦發生,立即將機率從接近零提升到100%,「機率」已經成了騙人的科學。再者,主張「核分裂」電廠百分之百安全的人,是否願意將電廠以及核廢料貯存場,蓋在他們家附近呢?臺灣的地理環境跟別國不一樣,不能老是將別國的情形直接套用在臺灣。
相較於「核分裂」的運用讓人極度擔憂,「核融合」的運用則比較讓人放心。再加上「核融合」發電是屬於氫能的運用,所以越來越多人認為「核融合」發電屬於綠電。
以現今的科技發展來說,採用「核電」一詞顯然過度簡化,除了激化吵架的熱情之外,實在沒有任何實質意義。雖然採用「核分裂發電」或「核融合發電」之用詞比較呦口,至少講清楚自己的立場,表明自己沒有哪麼弱智,也沒有將民眾當成弱智。但是,如果想要將自己或民眾當成弱智,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