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與區塊鏈

2024/01/26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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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筆者發現目前NFT在主流中存在一個形象或誤解的問題:許多人認為 NFT 對環境有害。但現實情況是,當今大多數 NFT 活動都發生在以太坊、Polygon 和 Solana 等權益證明 (PoS)區塊鏈上,這些區塊鏈消耗的能源非常少。

 

事實上,根據加密貨幣碳評級研究所(CCRI)2022 年的一份報告,以太坊的合併升級已將該年度能源消耗削減了99.9%,年度碳足跡削減了99.9%,使該網路(以太鏈)成為一個絕對的綠色區塊鏈。並不是說所有物理事物都必須或應該被數位化為NFT,但我們要明確知道的是,除PoS NFT的其他好處之外,PoS NFT還提供了一種綠色、環保的方式來參與21 世紀的文化建設,這是值得慶祝的事。

 

數位發展部有許多部門,包括數位產業署、多元宇宙科、數位策略科、韌性建設科、資通安全署等,主要在協助產業「數位轉型」,扮演橫向聯繫與媒合資源的角色,協助公、私部門找到能強化韌性、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的數位工具,幫助產業更順利地導入數位轉型,協助企業省時省力且快速有效的達到減碳的目標。

 

例如永豐餘集團為面對氣候變遷議題、落實「ESG」推動,在數位轉型持續創新,建立全台第一個「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台」,將區塊鏈金融科技運用在其核心本業的實際業務場域,提升上下游供應商在融資與風險控管的效率,強化供應鏈永續韌性,創造企業、銀行、供應商或客戶多贏互信的金融平台。

 

二、數位轉型與ESG

所謂數位轉型就是「善用數位科技,改變企業經營型態」的轉型過程,藉由導入大數據資料庫、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創新科技,全面改變企業組織、營運與生產流程、人員管理、產品設計、商業模式、消費者體驗等各個環節,更精準高效應對市場趨勢與顧客需求,為企業提升競爭力,創造全新價值、營運模式與獲利來源。

 

而近年來各國盛行且推廣的ESG,分別是環境保護(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縮寫,是一種新型態評估企業的數據與指標,ESG也包含企業社會責任(CSR),許多企業或投資人會將ESG評分,視為評估一間企業是否永續經營重要的指標及投資決策。

 

三、ESG與區塊鏈

臺灣碳權交易所於112年8月間成立並為國內碳權交易平台,外國營利事業可透過臺灣碳權交易所出售國外碳權,財政部明確核釋該交易所得為我國來源所得,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所以在我國使用區塊鏈技術,管理企業資料與碳資產的有「永智顧問公司」;整理供應鏈數據整合的有「博士旺創新公司」。然而卻未使用NFT的技術應用,據了解,上開業者認為不一定要使用NFT,且有其他更多選項或工具可以管理及整合碳資產。

 

在Web3相關技術──比特幣、NFT、以太坊等區塊鏈技術及相關生態系發展下,能源領域的應用與其對能源系統減碳及永續發展的影響,也發揮不少實際的運用案例。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於2023年4月發布《Guidelines for Improving Blockchain’s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Economic Impact》報告就指出,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的數據資料庫,區塊鏈特徵包含「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性」,其利用共識機制(Consensus Mechanism)與加密系統,提供使用者可靠且透明的數據交易。

 

而其去中心化的特性,使個人或企業能直接交易能源,從而減少對中央能源供應商的依賴,擴大市場參與者,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不可竄改、可追溯性,也更易於追蹤、認證再生能源使用及發放憑證。Srcful公司利用區塊鏈技術建置虛擬電廠──使用分散式能源資源(DERs)、區塊鏈技術和物聯網(IoT)建立的智能化分散式電網,能讓個人透過Srcful能源閘道器建造、連接自己的太陽能電池板或電池,並經由獲取代幣獲利。此設計讓微型發電者得以參與過往受限的生態系統,並透過附屬服務獲得經濟收益。

 

Gainforest公司設立去中心化基金,利用人工智慧,得以有效估算、保護與利用自然資源,衡量並獎勵永續自然管理的使用者;同時利用影響力NFTs,將保護項目收到的捐款,轉化為非同質且動態的影響力證書,透過實時數據讓捐贈者追蹤其影響力。

 

申言之,ESG、公益慈善這些「影響力」是可以被證明或追溯,包括Protocol Labs所發明的公益憑證「Hypercerts」也可以成為解決方案。Hypercerts在做的事,是以NFT影響力憑證,替原本沒人願意出錢的公共財創造交易市場。在Web3有許多基礎建設都是公共財,例如以太坊、IPFS。如何替公共財找到商業模式,是許多Web3建設者相當關心的議題。而Hypercerts則是由IPFS開發團隊Protocol Labs主導的另一項專案,同樣是以事後追認成效的方式,將公共財變成是一門有利可圖的生意。Hypercerts是一套可規模化的影響力追溯獎勵工具。Hypercerts如同碳權機制,差別在於它可以套用在其他領域。雖然碳權機制並不完美,但它能以事後追認成效的方式,獎勵取得正面影響的專案。

 

使用區塊鏈技術具有相當大的潛力及創新應用,可以創建高效且安全的系統,用於管理能源生產、分配和消費,並實現可再生能源的點對點交易,支持新興技術的整合,例如虛擬電廠與電力網格等,透過去中心化以及高效的能源存儲與支付,實現更具靈活性和韌性的能源系統。然而,因區塊鏈的各種特性與技術,使得準確測量或驗證區塊鏈造成的碳足跡,在ESG議題上極具挑戰。使用者需正確考量區塊鏈的能源影響,以確保建置計畫不會對環境、社會、經濟造成傷害。

 

五、RWA與碳權交易

RWA(Real World Asset,現實世界資產)是泛指具體存在於現實世界中(一切與數位原生無關)的實物或資產,例如金融(股票或債券)、實體(房地產、藝術品、收藏品或消費品)與無形資產(碳權)等。RWA之目的是為了擴大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新興金融的資產規模與類型,並為傳統金融提供更高效、更透明、更靈活的解決方案,也優化與節省處理流程的時間與成本。

 

而RWA通常是將上述資產做一個「代幣化」(Tokenization)的處理,即將現實世界的資產透過區塊鏈技術以代幣的形式(FT或NFT),使其可在鏈上進行交易與流通的過程。簡言之,就是把各種資產權益的資訊上鏈,轉化成代幣的形式,來表彰與證明其所有權、使用權、債權與收益權。

 

資產代幣化是如何實現的呢?其概念與框架看似簡單,但實際上卻十分複雜。首先必須要有現實世界的資產存在,接著透過結構化與財務工程的設計,將資產各式權益轉化為可代幣對應之合約或標的,在法務層面需綁定合約或標的後,最後運用智能合約進行代幣發行、向投資人募資與維運資產。簡單說,RWA需要整合法務、財務、會計、程式開發、行銷、募資承銷、基金維運等各專業領域,更需要建立在區塊鏈的基礎設施上,根據資產的相關數據、代幣化平台應用、金融機構協作。

 

美國聯準會在近期也列舉代幣化資產的五個要素:(1)區塊鏈、(2)參考資產 (RWA)、(3)評估參考資產價值的機制、(4)參考資產的託管和/或儲存方法、(5)代幣和/或參考資產的贖回機制。該份聯準會報告對RWA的結論是:現實資產代幣化優點多,但仍有金融穩定風險。無獨有偶,全球跨境支付傳遞系統龍頭Swift,也透過與多家金融機構的共同實驗,證明其基礎設施可無縫地促進跨多個公共和私有區塊鏈的代幣化價值轉移。

 

關於資產代幣化的發展,早於2015年開始就有案例,就是Tether發行首個以美元支撐的美元穩定幣,算是RWA的濫觴。在2018年的Aspen Resort是第一個房地產代幣化,2019年RealT的房地產代幣平台上線、Mirror是第一個股票代幣化的協議,Circle發行美元穩定幣USDC。2020年摩根大通將自家的Onyx區塊鏈網路平台上線,在2021年有GoldFinch的無抵押貸款協議上線(但這個由a16z領投的去中心化借貸協議Goldfinch在今年連續爆出兩次壞帳,卻也令不少人失去信心)。

 

2023年債券代幣化平台Ondo上線、香港發行首個代幣化綠色債券、新加坡元宇宙綠色交易所有實驗運行碳權的代幣化(碳權貨幣化)。除了穩定幣是目前最成功的案例外,近年最熱門的就是OpenEden美國國債代幣化,即美國國債代幣化的市值從2023年初至今成長約6億美元。另有一個案例是BlablaBlock。它是基於Web3的交易基礎設施,透過結合DAO組織的治理、代幣經濟、數據驅動,來推動加密資產管理服務。

 

六、DAO、NFT與碳抵換專案

在一些DAO的組織裡,有以「碳抵換」(carbon offset)為目的而提出之專案,也就是藉由購買他人減少的碳排量,來抵銷自身碳排量的減碳策略。解決環境問題,就是對世界或社會有益的目標,有人就從DAO找到環境問題的解方,換言之,有一些DAO正在積極行動中,顯示藉由Web3解決環境問題的未來已經展開。例如環境問題中造成溫室效應的碳排放就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雖然國際之間致力協商,但效果始終有限,因此有人將目光轉向Web3,發揮許多創意,創建DAO去減碳。這個DAO實際的作法是,透過鼓勵只要以步行來移動,就能發放即獲得代幣的獎勵,對於抑制使用排碳的交通工具、地球暖化而有具體貢獻。

 

另有一種DAO(稱為某A),是專門去買進其他DAO(稱為某B)代幣化的碳權(Carbon Credit),再放入其「Treasury」(有如DAO的金庫)做投資與保管。某A買進的碳權越多,碳交易市場的碳排放權就越少,從供需平衡的市場機制來看,就會造成碳權的價格攀升或高漲,如此一來,企業會努力去降低其碳排或減少其成本,以避免買不起或需花更多成本購買價格上揚的碳權,最後能達成抑制地球暖化的結果與目的。此外,當碳權的市場價格上揚,囤積碳權代幣的某A,該DAO及其持有的代幣價值也隨之高漲,最終參加某A、這個DAO的持有者,代表環保意識高的人就能獲利,達到三贏。

 

前述的DAO是藉由抑制碳權的市場流通量,設法讓企業從「購買碳權取得排碳權利」,轉為「減少碳排」。這也表示在Web3時代應用DAO、代幣或NFT解決環境問題,確實大有可為,且為由下而上的民間草根運動。就此,在回溯性公共投資(Retroactive Public Good Funding, RetroPGF)或數位公共財(digital public good)方面,就能這麼做!筆者認為,與其以我國的政府採購法為之,倒不如從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著手,蓋該法第3條第1項第15款即有「數位建設」之相關內容可供為實務運作及執行上之法源依據。如此不僅可避免我國常因政府採購法衍生的刑事責任問題,更能透過促參法在可行性評估及履約專案上,例如BOT、ROT、OT等模式實現上開專案,吸引優秀且適合之團隊或社群進駐經營,尤其採用DAO、代幣或NFT等方法,建構相關碳權憑證詮釋資料(metadata),包括名稱、描述、連結網址、專案貢獻(組織或人員)、工作範圍、影響範圍、影響時間及權利;在設計上及市場生態上,上開憑證可以轉讓給組織或個人,即具有可攜性及可移轉性的經濟誘因。

 

七、結論

本文認為ESG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數位轉型與永續報告書等資訊揭露要求的發展下,今後的相關法規與部門將會是綜合適用與監管,也包括促進數位產業的數位發展部,絕對不光只是金管會或經濟部的推動與監理。筆者身為一個法律人與區塊鏈的信仰者,衷心希望與建議政府在證交法上應儘早明文規範永續報告書的相關定義,且國外在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實際案例,包括採納Web3圈的Hypercerts公益NFT影響力憑證,其不僅如同碳權機制,更可套用在其他領域,能以事後追認成效的方式,獎勵取得正面影響的專案,使得這個世界可能更加美好,且符合數位發展部多元宇宙科的核心業務—實際推動Web3業務與參與世界上的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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