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週前在 Facebook 上看到朋友發文說了自己在台灣找房的攻略,我就想說順便寫一下我過去幾個月在加拿大溫哥華找房的崎嶇故事。
先說座標,我目前住在大溫哥華。我是 2023 年七月到十月在找房子,當時主要的條件就是想住在距離 Richmond 比較近的地方,或甚至住在 Richmond,但因為 Richmond 當時實在太貴,所以一開始沒有直接找那邊,而是從 SkyTrain 沿線開始找。
我到加拿大的時候是先住在 Surrey 的朋友家,雖然就在 King George 天車站旁邊,但我自己沒有很喜歡搭 SkyTrain,也不太喜歡吃印度菜,所以在找房子的時候是直接拒絕這區的。
在加拿大租房非常的麻煩,理論上需要準備幾項文件:
還有問了也不要給的:
沒有這些文件怎麼辦呢?等等會提到!
在大溫地區有不少找房網站,比如說老牌的 Craigslist,Rentals.ca(我的印度同事在這上面找到分租),又或是講中文族群喜歡用的 Vanpeople(人在溫哥華),VanSky 等等,還有我自己最推薦的 Liv.rent。會推薦 Liv.rent 是因為上面的房源大多數都是有過審核的,這方面可以避免被騙錢,畢竟現在加拿大是 The land of Scam。
先從我自己最喜歡的介紹起,Liv.rent 對新移民來說可能不是非常友善,首先是這個平台上如果要增加房東的接受度,需要讓他們查詢你的信用報告,就新移民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扣分,因為理論上剛來的人是不會有很好、有參考價值的信用報告的。即便你用的美國運通的國際轉卡也是。我很確定。
次來,這個平台我記得沒錯的話需要加拿大發的身分證件,比如說駕照、BCID、Ontario Photo Card 或是保險卡。我自己的運氣比較好,BCID 大約一週左右就寄到了,但我也有朋友等了一兩個月收不到,這樣就沒辦法註冊了。
除此之外我覺得都很好,因為這個平台可以上傳在職跟收入證明,可以增加信任度。雖然但可能房東還是會跟你索取,所以不是可以完全免除那些作業。
這是我最不推薦的,上面有滿滿的詐騙,而且通常都是以英文為主的房東,對很多新移民來說可能溝通會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畢竟這邊租房要處理的事情很多,比如說需要購買租客保險,又或是住 House 可能會被要求在指定的時間之前除雪,等等之類的問題,建議沒辦法搞清楚這些東西的人不要過度自信地嘗試,不然如果到時候發生問題會很複雜。(比如說你不知道要除雪,結果有路人滑倒受傷,然後你被告了。)
我自己在 Craigslist 上看過一些房子,也有朋友在上面看完之後拉我去當英文翻譯,我只能說上面的房子參差不齊,我遇過什麼「我爸時不時會來這邊拿東西」的物件,這種狀況也是很扯。
我自己也推 VanPeople,好處就是上面都是華人房東,溝通上相對容易。話雖如此,但華人房東也是著名的無賴,很多房東會要求押金一個月,預繳房租這種違法的事情。
我自己的房子就是在 VanPeople 上找到的,目前住起來也很開心,就是要注意那些條款是不是合理的。
公寓大樓 Condo
通常這邊的 Condo 都會有所謂的 Strata Fees,在美國可能叫做 HOA,這部分要特別注意房租是不是已經包含,還有每個月的房租包含哪些東西,比如說我家的房租包含瓦斯跟水費,我朋友家的是還包了冷暖氣。
有 Strata 的公寓記得在簽署 Strata 同意書之前跟房東(房屋仲介)要求查看 Strata Plan,這是他們應該提供的,真的沒有的話也可以去房屋當地的是市政府索取(比如說 CIty of Vancouver)。
Strata Plan 裡面記載了很多重要的事情,比如說你家陽台能不能烤肉或是曬衣服(我還沒遇過可以的)。
住 Condo 的話可能會被要求 Moving Fees,大約是 100 ~ 200 不等,這也是正常的收費項目。
通常 Condo 都會有停車位,如果有附的話記得確定租約上有停車格號碼。如果發現有陌生車輛停在你的車格上,請直接找 Building Manager 把他的車拖走,不需要跟車主有直接聯繫。
House 的話有分 Townhouse(連排房子) 或是 House(房子) 跟 Laneway House(後巷屋),這兩種我都沒住過,通常如果是一個人的話應該是不會住到 House 更不會住到 Townhouse。
Laneway House 在加拿大很常見,在美國叫做 ADU,理論上是一種合法的存在,但這種房子通常有一些問題,比如說你跟房主共用同一個出入口,他可能就可以很容易地知道你的作息,知道你帶了誰回家,我並不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如果不在意的話也無所謂。
總體來說,住 Any kind of House 我覺得是最麻煩的,除了沒有人幫忙看家以外,還需要自己做很多事情,比如說割草、鏟雪,而且因為沒有人管理的關係,如果有人衝到你家院子裡面那也是很危險的事情。
在承租之前一定要跟房主問清楚自己的責任義務,比如說要不要鏟雪跟除草,垃圾怎麼處理,停車位怎麼安排,水電費怎麼分,網路費有沒有包含之類的。
在加拿大的房子很多都是木造的,Condo 的話有很多是水泥樓板,Drywall(台灣好像叫石膏板)隔間。隔音上的話可以好好試試看,不要互相影響到鄰居或是室友。
這邊的房子動不動就可能比自己的爺爺還要老,所以也要看一下電線的好壞,也要看看暖氣是用哪種方是運作的。
暖氣
這邊的暖氣有分成地暖,空暖,跟 Baseboard Heater,前兩者的話可能是燒瓦斯或是用電,這部分取決於各種房子,如果是燒瓦斯的話應該會省一點,但如果是用電的話會很感動,就像我家是用電的 Baseboard Heater,我每個月的電費可以到 75 塊左右。
冷氣
雖然加拿大過去上百年可能都不用冷氣,但因為近年來夏天越來越熱了,所以也要考慮有沒有冷氣,免得睡覺睡到被熱醒,還要去 Walmart 買破破的移動冷氣,這就會花非常多錢了。
在加拿大租房可是地獄般的折磨,找到喜歡的房子之後要先送 Application Form,還有各種財力資料,等待房東審核之後才能知道要不要租給你,這流程可能可以從幾個小時到幾天,或是無聲。
如果順利通過審核,接下來就是簽訂出租合約,在 BC 省的話請記得要拿 BC 省政府公版的合約,並詳細檢查合約內容,特別是附加條款,並且記得跟法規牴觸的條款是不合理的,但房東如果不願意修改,即便簽了也沒有效,他要用那個條款把你趕走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簽約之前,請確定這個房屋為屋主所有,比如說你可以跟他要求查看他的駕照,還有房屋稅單,確定這個房子確實為當事人所有,而不是詐騙。這很重要!
BC 省的話,押金(Security Deposit)是半個月房租,不多不少,有多收的請拒絕,但如果有寵物什麼的那應該是不包含在押金裡面的。
不簽合約可以嗎?法律上來說,你付了押金之後就是進入租屋合約,受到租房法規保障,但我強烈建議簽署合約。
如果房東有要求買租房保險的話,可以找找自己喜歡的,我自己用的是 BCAA,一個月二十幾塊,即便沒有要求我也推薦購買,因為如果家中遭竊什麼的也是有理賠的。
付了押金才算合約生效喔!
提前退租是可以的,但需要賠償房東的損失,這個損失不是房東說的算,而是賠償他在找到下一個房客之前的房租損失,通常就是那一段時間的租金,跟廣告刊登費等等,如果房東要求支付不合理的金額,請務必投訴房東,不要傻傻的付出去了。這邊的租房法規都是偏向房客的。
另外,押金的部分,在房屋沒有損壞的狀況下也是要完整歸還的,不存在扣押金的事情。
在 The land of scam,什麼樣的詐騙手段都會有,比如說看房費,或是先請你轉訂金給他才帶你看房,並表示 Interac 可以設密碼,你沒有給他密碼的話他是沒辦法收錢的,這種都是騙子,因為如果他設定了 Auto Deposit 的話根本就不需要密碼。
在看到房子、房屋擁有證、屋主身分證明之前,請不要付出任何款項,不要簽署任何合約,因為都很可能是詐騙,更不用說一直換聯繫方式跟你聯繫的房東了。
這狀況有很多人會遇到,我自己剛到加拿大的時候沒有薪資轉帳的紀錄,所以我給房東我之前在台灣的薪轉紀錄他們也是可以接受的,可能是因為對方也看得懂中文吧。
但如果如果真的沒有怎麼辦?我看過有不少人是自己 Photoshop 一份,畢竟在北美要做 Reference Check 通常都是需要當事人同意的,因此不太會有人大費周章地去確認,畢竟沒有你同意就做的 Check 你是可以對他提告的。
免責聲明:個人不推薦也不要求不要用這種方式,如果用了這種方式出了問題,請不要找我,我只是分享我看過的經驗。
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喜歡的房子,也不要被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