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007(侄子)散步時,有時我看到新奇的玩意介紹給他認識,如果在遠方,每次我們都對不到焦點,我指的地方,他看不到,我描述的方位,他聽不懂,成了雞同鴨講。
這一天,我們一起去看池塘的魚,007牙牙學語告訴我後方...(聽不懂),原以為他說後面也有魚,後來蹲下來與他一樣的高度時,原來他是要說後面水中有雕像。
有回我們要路過有兩隻很兇的小狗,我先告訴他等下有小狗汪汪叫,當我們走到旁邊時,小狗果然狂吠,他們比007還高大,汪汪聲直線傳入007耳裡,聲音強而有力,事先打預防針發揮作用,路過時沒驚嚇到,事後還幫自己拍胸脯(自我安慰)。
我們很常說:你看那個(用手指)。以為對方就知道我們在說什麼,其實不盡然,一起生活的家人、工作夥伴可能比較默契,不然有時連文字上都有誤差。
有回我跟朋友同遊九份,我們都說:好久沒去了。事後我們細聊,我的好久是三年前,他的好久是十幾年前,這好久可是天差地遠,但雙方都沒錯,只是我們對好久的定義不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