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何伯和新何太的新聞鬧得有聲有色,說真的如果我老豆是何伯,我也許不會動他的錢,就算我有多討厭那個大陸女人,我也只能唉一聲就算,如果那個聯名戶口我也有份存錢當然不一樣,但是如果那400萬全是我老豆的,那麼我應該就會讓他被騙下去,有什麼辦法呢?那些錢又不是我的,如果我老豆雷勸不聽,我還可以怎麼樣?
就像現在,我老豆老母給我弟弟500萬投資,作為他們養老之用,我弟去怎麼投資,我不會說半句,反正不要把那個錢給我就好,因為如果給了我,我就會拿去用。我弟已經有10年沒有工作,他一直靠投資為生,如果我也可以那麼聰明三十幾歲就不用工作還年年有錢去旅行,我也會叫我媽把錢給我拿去投資,問題我不是那麼聰明,所以他們要把那個錢怎麼用,不關我事。錢是他們的。
我從來沒有想過等我老豆老母死了之後我會拿到遺產,我覺得最好是他們把錢都用在自己身上,到老的時候可以舒舒服服,不用我拿錢出來我已經覺得非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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