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出生於馬來西亞的陳欽生來到台灣,在修讀一年的華文之後,進入成功大學就讀;這本該只是一段平凡的求學經歷,卻不幸成為改變他人生的一個決定。他的故事被收錄在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人權影片系列」中,成為幫助我們認識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的教材之一,他本人也在多年後的現在,投身人權教育,持續為推動轉型正義而努力。
1971年,位在台南的美國新聞處發生一起爆炸案,犯人將土製炸彈藏在學生的書包中引爆,造成騷動。陳欽生受到調查局懷疑和指控,在以「受親戚託付友人來訪」的虛假理由誘騙後,將他帶到局裡施予刑求,要求他擔下不相關的罪名。
即使後來發現真凶另有其人,調查局依舊沒有放過他。影片中陳欽生回憶,調查局人員自述不肯釋放他的理由有三:
陳欽生最終被判12年徒刑,期間主要在綠島監獄、仁愛教育實驗所度過。他的家人,特別是母親,歷經艱辛抵達綠島探望他,動人重逢的記憶或許是片中最賺人熱淚的片段。
除了還原當時情境、歷史背景,並側寫制度的失靈以及受難者與家屬的苦痛之外,這支紀錄片(或該說陳欽生本人)更拓展了受難者的面貌,與轉型正義的意義。在影片的末段,我們看見走向大眾的陳欽生,站出來敘說他的受難經驗;這不僅是幫助我們認識人權受侵害的歷史,同時也是他對自我創傷的一種療癒方式。
故事講到今天,我可以帶著笑容講我的過去,可是,心裡面的傷痛還是存在著,沒有辦法百分之百把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完完全全地忘記,但是你不會再為了以前發生的事情,而把自己鎖在這個象牙塔裡面。
透過講述自己的故事,陳欽生像是重新打開心中傷口的痂,雖然疼痛,卻也才能真正有效地進行清理、治癒;而轉型正義亦彷彿是對我們社會的一種治療,必須藉由面對歷史的過錯,來幫助「傷口」真正地癒合。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有受難者現身講述他們的故事,也需要社會大眾的肯認,讓真相能夠被還原、國家體制的過錯被檢討,才能真正完成受難者個人,以及整個社會的「創傷療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