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很想考上司法官,但願力不太夠、態度好像不太對。到底要以什麼眼光看待罪惡?到底用什麼智慧或大能讓罪惡得以消除?所以我開始對地藏菩薩本願經產生一些興趣,地藏菩薩最有名的發願是"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以前聽到這句話覺得地藏菩薩根本永遠不會成佛,現在感覺這句話是有不可思議的願力。很多人告訴我壞人抓不完,痛苦的人那麼多救不完。我也可以說"出社會工作之後,工作也是做不完",什麼事情都做不完難道就不用做了嗎?
我們大家努力工作二三十年,為的就是退休過上閒雲野鶴的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安穩度過餘生。大家計畫一樣,總是計畫趕不上變化,而什麼事情是永恆的呢?想做熱愛的事情的心是不變的,這就是本篇所提及的願力。司法與警政機關會是相當直接面對罪惡及痛苦的地方,若人在此效力也是要做對的事,不希望錯上加錯,所以態度很重要。以人的角度很難面面俱到,所以需要依靠信仰,確實看到許多在司法警政服務的人有在拜關公,在此先不討論,以下整理出在"地獄中渡化地獄眾的地藏菩薩"和"為世人赦免罪過的彌賽亞(耶穌)"對於罪的態度幾個相似之處:
這些相似之處反映了兩個宗教對於罪和救贖的深刻理解,以及對眾生的無限慈悲和救贖的承諾。這些概念在不同的宗教傳統中都有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和理解,但核心的慈悲和救贖的信息是共通的。以前對於"可教化"這名詞相當替受害人不值,但以宗教信仰的角度來說,我們活著都有罪都需要悔改每天都在"可教化"。以宗教信仰的角度,刑罰有很多種,而死是最簡單的,透過刑罰去贖罪或消除罪業是共通的地方。
關於死刑的議題,我贊成死刑的基礎在於"這個罪犯如果不死還是會殺死別人",執行死刑以阻止其他悲劇發生,第二個問題是"死刑能嚇阻犯罪嗎?",以前我肯定說會,但現在我覺得"送去國外當豬仔"比死刑更可怕,所以有時候我覺得睜眼看這世間就是六道,我們可以好好當人,但有可能一念之差(佛教貪、嗔、癡三毒,基督教的原罪)墮入地獄。所以結論就是"解決罪惡為目標去利益或維護國家百姓",才是警政司法人員持續的使命,我也會以積極的態度去做到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持續發揮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