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的薪水不能這樣扣啦!
已經夠低薪還這樣扣?
又不是7月上演鬼故事。
以下圖為例包括:
固定薪資$27406。
全勤獎金$1100。
伙食津貼$594。
全月工資為$29100。
核對勞保投保級距30300。
員工自付$728屬正確。
勞工採月薪制,先算出月工資總額,月薪總額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核計日與時工資額。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依勞基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例如:勞工請事假一天,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26,555元(即27,470元-915元)